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2.“败坏”与说服有关,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在我圣山的遍处,它们都不会作恶,不会败坏,因为地要充满对耶和华的认识。(以赛亚书11:9)
类似经文还可见于以赛亚书65:25,在那里,“作恶”与意愿或恶欲有关,“败坏”与理解力或虚假的说服有关。又: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之种,败坏之子!(以赛亚书1:4)
此处和其它地方一样,“民族”和“行恶之种”表示构成意愿的邪恶,也就是恶欲;而“百姓”和“败坏之子”表示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也就是说服。以西结书:
你在你一切的路上倒比她们更败坏。(以西结书16:47)
此处“败坏”与理解力、理性或思维的事物有关;因为“路”是一个表示真理的词。诗篇:
他们都行了败坏的事,行了可憎的事。(诗篇14:1)
此处“败坏的事”表示可怕的说服,“可憎的事”表示在行为里面,或行为所源于的污秽欲望。但以理书:
过了六十二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一无所有;且那将要来的首领的民要败灭这城和圣所,他的结局必与洪水一同来临。(但以理书9:26)
此处“败灭”同样表示虚假的说服,“洪水”论及它们。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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