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此处论述的状态不是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本节和该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中,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在前几节经文中,经上用的是“耶和华”。当教会不存在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而当教会存在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如在创世记第一章,当教会不存在时,祂被称为“神”;而在第二章,当教会存在时,祂被称为“耶和华神”。“耶和华”这个名是最神圣的,只属于教会。但“神”这个名并不那么神圣,因为没有哪个民族没有神。因此,“神”这个名并不那么神圣。谁也不许说“耶和华”这个名,除非他拥有真信的知识或认知;但谁都可以说“神”这个名。
1121.我从上古教会成员的后代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感知状态,即:他们对属于信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几乎就像与他们交流的天使。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内层人或灵,也通过内呼吸与天堂联结。另一个原因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伴随这种交流,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这两种爱将世人与天使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核心联结在一起,其生命的本质核心就在于这爱。他们说,他们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因为他们爱主、爱邻。正因如此,凡律法所规定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一致;凡律法所禁止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冲突。他们毫不怀疑,一切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一样,都建立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上,并视爱和仁为它们的根基。当然,他们因从主拥有这种根基,故不能不知道建立在它上面的一切。他们还相信,今天世界上凡爱主、爱邻的人,也都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并且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欢迎的公民,如同在来世受到欢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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