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256

6256.“以色列眼

6256.“以色列眼睛昏花”表他的模糊觉知。这从“眼睛”和“昏花”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的视觉(参看2701, 4403-4421, 4083, 4086, 4339节),该视觉也由“看见”来表示(6249节);“以色列”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6253节);“昏花”当论及眼睛时,是指模糊,因而是指模糊的觉知。当以色列给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时,他的觉知之所以变得模糊,是因为他已到达代表的最后阶段;但总体上是因为觉知的模糊就存在于“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中;因为该良善来自属世层,就是属世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而非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所处的天堂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这就是也被称为属世人的外在人的性质。当提及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时,所指的是处于该良善的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该教会由“以色列”来代表(参看4286节)。与属天人相比,该教会成员,即属灵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6, 3833, 4402节);他们因住在模糊中,故也就将信之真理摆在第一位,如此处以色列所行的,因为他立以法莲在玛拿西之前。
  属灵人之所以认为信之真理优先,是因为他们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2954节);当被引入良善时,他们对良善没有觉知,因为良善从里面流入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在他们已经重生之前,不会流入他们的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将仁之良善称为信实的果子;然而,那些以为唯信拯救一个人,无需善行,哪怕在他死亡的最后时刻,无论他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之人,几乎不怎么关心这类果子。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种模糊觉知。然而,情况是这样:那些以教义为由使得信优先于仁,却仍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就是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并得救的人;因为他们在生活上以仁之良善为先,在教义上以信之真理为先。
  

属天的奥秘 #10052

10052.“要把整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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