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256

6256.“以色列眼

6256.“以色列眼睛昏花”表他的模糊觉知。这从“眼睛”和“昏花”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的视觉(参看2701, 4403-4421, 4083, 4086, 4339节),该视觉也由“看见”来表示(6249节);“以色列”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6253节);“昏花”当论及眼睛时,是指模糊,因而是指模糊的觉知。当以色列给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时,他的觉知之所以变得模糊,是因为他已到达代表的最后阶段;但总体上是因为觉知的模糊就存在于“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中;因为该良善来自属世层,就是属世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而非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所处的天堂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这就是也被称为属世人的外在人的性质。当提及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时,所指的是处于该良善的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该教会由“以色列”来代表(参看4286节)。与属天人相比,该教会成员,即属灵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6, 3833, 4402节);他们因住在模糊中,故也就将信之真理摆在第一位,如此处以色列所行的,因为他立以法莲在玛拿西之前。
  属灵人之所以认为信之真理优先,是因为他们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2954节);当被引入良善时,他们对良善没有觉知,因为良善从里面流入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在他们已经重生之前,不会流入他们的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将仁之良善称为信实的果子;然而,那些以为唯信拯救一个人,无需善行,哪怕在他死亡的最后时刻,无论他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之人,几乎不怎么关心这类果子。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种模糊觉知。然而,情况是这样:那些以教义为由使得信优先于仁,却仍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就是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并得救的人;因为他们在生活上以仁之良善为先,在教义上以信之真理为先。
  

属天的奥秘 #4641

4641.“以下这些

4641.“以下这些是以扫的后代”表在主的神性属世良善里面的衍生物。这从“后代”的含义和“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后代”是指衍生物,也就是说良善与真理的衍生物(参看1330, 3263, 3279, 3860, 3868, 4070节);“以扫”是指主的神性属世良善(3302, 3322, 3494, 3504, 3576, 3599节)。该良善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但由于它的性质是这样:它无法落入任何人的理解力,几乎无法落入任何天使的理解力,所以该良善由纯粹的名字来描述。事实上,“以扫”所代表的主的神性属世良善是神性,是祂与生俱来的神性,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而生来就拥有神性。这神性作为祂的灵魂而存在于祂里面,因而是祂生命的核心。
这神性外在披上了祂从母亲那里所得之物。但由于祂从母亲那里所得之物并非良善,本质上却是邪恶,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尤其凭试探的争战将其逐出。祂在自己里面将这人身变成新的,然后将这人身与祂与生俱来的神性联结起来。“雅各”代表祂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良善,前几章已经论述了这良善。祂正是将所获得的这良善联结到了神性良善上,以这种方式在自己里面将整个人身都变成神性。“以扫”所代表的良善经由内在途径流入,直接通过理性良善流入属世层。但“雅各”或“以色列”所代表的良善经由外在途径流入,神性通过理性良善来与它会和,不过是间接通过理性真理流入属世层的。“以色列”就代表这种理性良善,“利百加”代表这种理性真理,关于他们,可参看前面所述(3314, 3573, 45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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