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7.“一切肉体在地上都败坏了自己的路”表示人的肉体性质毁灭了对真理的一切理解。这从“肉体”(参看6:3;574节)和“路”的含义清楚可知:“肉体”总体上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或属肉体的一切;“路”是指对真理的理解,或真理本身。“路(经上或译为道)”论及对真理的理解,或真理本身,这一点从前面各处(519:1, 612:3, 622, 623:2节)引用的例子和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耶和华说,起来,赶快从这里下去!因为你的百姓已经败坏了自己。他们快快地偏离了我所吩咐他们的道,为自己铸造了一个铸像。(申命记9:12, 16)
这表示他们离弃了祂的诫命,也就是真理。
耶利米书:
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人之子(中文圣经译为世人)的一切道路,要照各人的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此处“路”表示遵守诫命的生活;“他作为的果子”表示基于仁爱的生活。因此,“路”论及由诫命和律例构成的真理。“人之子”(中文圣经译为世人)和“人”的含义如前所示(158, 264, 489, 568:2节)。耶利米书(7:3; 17:10)也有类似用法。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们的路察罚他们,照他们的作为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你们要回转离开你们的恶道恶行!万军之耶和华思想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向我们怎样行,祂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4, 6)
此处出现了同样的词,但它们的含义和前面的相反,因为它们是“恶道恶行”。耶利米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心一道。(耶利米书32:39)
“心”表示良善,“道”表示真理。诗篇:
求你使我明白你诫命的路。求你使我离开虚谎之道,把你的律法恩赐给我。我已经选择了真理之路。我要跑在你诫命的路上。(诗篇119:27, 29-30, 32)
此处“诫命的路”被称为“真理之路”,与之相反的是“虚谎之道”。
又:
耶和华啊,求你使我认识你的路,将你的路指教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的路,教导我。(诗篇25:4-5)
此处同样,“路”明显表示真理。以赛亚书:
耶和华与谁商议,谁教导祂,谁将公平的路指示祂,将知识教授祂,使祂认识领悟之道?(以赛亚书40:14)
这明显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站在路上察看,访问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间。(耶利米书6:16)
此处“路”同样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以赛亚书: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以赛亚书42:16)
“路”、“斜路”、“道”和“街道”这些词都论及真理,因为它们通向真理;如耶利米书:
使他们在他们的路上,在古道上绊跌,去行斜路,而不是大道。(耶利米书18:15)
士师记:
在珊迦的日子,道路不复存在,行路的人绕道而行。以色列的街道不复存在。(士师记5:6)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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