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96.“只是他的弟弟将来比他还大”表来自真理的那良善,因而属灵人会获得更大的增长。这从以法莲的代表和比别人“还大”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法莲,即此处的“弟弟”,是指由内在所生的属世层里面理解力的真理(参看6234, 6238, 6267节),但“以法莲”在此是指来自真理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比别人“还大”是指获得更大的增长。“以法莲”在此之所以指来自真理的良善,是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确切地说,代表外在属灵教会的成员,就像“玛拿西”代表外在属天教会的成员一样(6295节)。正是来自真理的良善构成此人,也就是说,使他成为属灵教会成员。该教会的内在部分就是“以色列”所代表的,而外在部分则是“以法莲”所代表的。属灵教会成员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之处在于此:属灵教会成员的良善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天教会成员的良善被植入意愿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256, 4328, 4493, 5113节)。因此,“以法莲”代表属灵人,“玛拿西”代表属天人。
来自真理的良善,或属灵人之所以获得比产生真理的良善,或属天人更大的增长,是因为人的意愿不断堕落、败坏,最终堕落到邪恶完全占据它的地步,以至于没有完好的东西留在那里。因此,为免得人因此而灭亡,主规定他的理解力部分可以重生,他由此而得救。这解释了为何很少有人拥有在心智的意愿部分中的完好之物,因而为何很少有人能成为属天人,许多人能成为属灵人;这反过来也解释了为何属灵人比属天人获得更大增长。这就是“只是他的弟弟将来比他还大”的意思。
3241.“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表示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从“底但”的代表清楚可知,“底但”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严格来说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3240e节)。它们是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底但的这三个儿子尤表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至于每个儿子表示什么,这的确可以告之,却不能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因为别的地方再没有提到这些名字。
主的国度包含无数种良善和真理;但这无数种仍构成一个天堂。事实上,这些不同种类如此之多,以至于没有哪两个社群是一模一样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两个社群拥有一样的良善和真理(684, 685, 690节)。在该国度,一个天堂是由许多不同事物或部分构成的;主以这种方式安排这些事物或部分:它们都和谐一致。多个的这种一致或和谐是由主通过使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实现的,或说主因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在它们当中创造了和谐或一致(551节)。此处的情况类似人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其中没有哪两个是一模一样的。然而,尽管它们彼此各不相同,却仍构成一体;这是因为它们都追溯到一个灵魂,并通过这个灵魂追溯到天堂,因而追溯到主。事实上,凡与主无关的,什么都不是。由此可见,真理和良善在种类上的不同是数不胜数的。在属灵教会中,它们的种类,事实上最总体的种类,由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孙来表示。
属灵教会成员不像属天教会成员那样对良善和真理拥有感知,而是承认他们所学到的东西是真理。因此,他们不断争论真理,推理它们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教会所支持的教义,称其为真理。这就是如此多不同的源头。此外,大多数人都基于表象和谬误或错觉得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结论,这个人以这种方式得出结论,那个人以那种方式得出结论;却没有人出于任何感知得出结论,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感知。由于他们的理解力在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如此昏暗,所以在最重要的一点,即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和神圣发出上产生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属天人感知到,这些不是三,而是一;但属灵人却住在三的观念中,尽管他们愿意认为它们是一。既然在这最重要的一点上都存在纷争,那么显而易见,教义事物上的差别和不同一定是数不胜数的。由此可知此处提到的这些人的名字所表示的衍生物来源于何处。不过,尽管在教义事物上存在如此多的差别和不同,也就是存在如此多的衍生物,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仁爱是教会的本质或基本要素,或也可说,当所有人都视生活为教义的目的时,也就是当所有人都去问一个教会成员当如何生活,而不是问他的观点是什么,或他是怎么认为的时,它们仍一起形成一个教会。因为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生活的良善,而非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而被主分配一个地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