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72.“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表低层事物中来自这国度的真理。这从“立法者”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立法者”是指真理,如下文所述;“脚”是指属世事物(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 5327, 5328节),因而是指低层事物,因为属世事物在下,如刚才所说的属天事物在上。说“他两脚之间的立法者”是为了表示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或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那时,属灵国度与属天国度没有区别,也没有分离,不像主来之后;相反,它与属天国度构成一体,不过,只是它的外在部分。因此,“他两脚之间”这句话也用来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两脚之间的部分通过它与两腰的联系而表示那真理。论到这真理,还说到当“细罗来到时”,它必离开;也就是说,它的权柄和掌控,就像刚才(参看6371节)所说的属天国度的权柄和掌控一样,也必离开。
那时,属天国度通过这真理行使自己的权柄和掌控;这解释了为何这真理被称为“立法者”。在以赛亚书,“立法者”在内义上也表示这真理:
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者,耶和华是我们的立法者,耶和华是我们的君王。(以赛亚书33:22)
“审判者”表示祂出于良善行事;“立法者”表示祂出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行事;“君王”表示祂出于真理行事;因此,它们一个接一个依次到来。诗篇:
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犹大是我的立法者。(诗篇60:7; 108:8)
“犹大立法者”是指属天良善及其属天真理。摩西五经:
这井是首领们所挖的,是民中的尊贵人奉立法者的命,用杖所挖的。(民数记21:18)
又:
迦得为自己看中了最好的,因为那时有隐藏立法者的分;百姓的首领从那里来,他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耶和华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此处“立法者”也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10205.“不可使异样的香上到这坛上”表除了源于对主之爱的敬拜以外,没有源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这从“香”和“异样”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源于爱的敬拜(参看9475节);“异样”或“外人”是指那些虽在教会中,却不承认主的人(10112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使异样的香上到”表示敬拜若非源于对主之爱,而是源于其它任何爱,就不是敬拜。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对主的承认、信和爱是教会里敬拜的全部中最重要的事。因为承认、信和爱创造联结的纽带;承认和信在理解力中创造联结的纽带,而爱则在意愿中创造联结的纽带;这二者构成整个人。因此,凡在教会里不承认主的人都没有与神性的联结;因为一切神性都存在于主里面并来自主。与神性没有联结,就没有拯救。正因如此,敬拜若非源于对主的信和爱,而是源于其它任何信或爱,就不是敬拜。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对主一无所知,当他们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某种彼此仁爱、对神的某种信和某种爱的生活时,其敬拜就蒙主悦纳,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敬拜一个人形式的神。此外,在来世,当被天使教导关于主的事,即祂是在人形式中的神性本身时,他们也承认主。他们在何种程度上过着一种良善的生活,就在何种程度上出于信和爱来敬拜祂(参看2589-2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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