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78.“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表祂的领悟力在于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红葡萄汁”和“袍褂”的含义清楚可知:“血红葡萄汁”是指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所流出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袍褂”(covering或garment)是指领悟力,因为领悟力是接受者,接受者是一个容器,故像袍褂。之所以“袍褂”表示领悟力,“衣服”表示属世层(如刚才所述6377节),是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之物,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内在之物。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当经上论述外在之物时,也会论述内在之物;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参看6343节)。有时,这看似同一件事的一种重复,如此处经上说:“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酒”和“血红葡萄汁”似乎描述了同一件事,“衣服”和“袍褂”也是;但它们并不一样,因为以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是外在之物和内在之物。
“血红葡萄汁”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的含义明显可知,“血”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4735节);“葡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当中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5117节)。在摩西之歌中,“血红葡萄汁”具有同样的含义:
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山羊,与肥美上好的麦子,也喝未掺杂的血红葡萄汁。(申命记32:14)
6872.“你们必在这山附近事奉我”表那时对源于爱的神性的觉知和承认。这从“事奉神”和“山”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奉神”是指对神性的崇拜,但当论及主时,它表示对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觉知和承认;“山”是指神之爱的良善(参看795, 796, 2722, 4210, 6435, 6829节)。由此明显可知,“在这山附近事奉神”当论及主时,表示对源于爱的神性的觉知和承认。
有必要说明何谓对源于爱的神性的觉知和承认。每个人的品质从他的爱就能得知;因为爱是每个人生命的存在;他的真正生命本身就源于爱。因此,在人那里掌权的爱如何,此人就如何,或说,在人那里掌权的爱的种类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如果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对报复、仇恨、残忍、奸淫等等的爱掌权,那么就其死后活着的灵或内层人而言,这个人就是一个魔鬼,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但是,如果对神的爱和对邻的爱,因而对良善与真理,以及正大光明的爱掌权,那么就其死后活着的灵而言,他就是一位天使,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不过,当神的爱在某人那里掌权(如它在唯独主里面所行的那样)时,那个人就是神。因此,当主在其人身里面领受祂父的爱,也就是祂生命的存在时,祂的人身就变成神性。由此可见何谓对源于爱的神性的觉知和承认。
人与他的爱完全一样,或说人在品性上和他的爱完全一样,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这个真理从来世的天使身上明显看出来;当被观之时,他们看上去就像爱的形式。爱本身不仅发光,还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以致你会说,他们在各个方面无非是爱,或爱的化身。原因在于,一位天使的所有内层,和一个人的内层一样,无非是接受生命的形式。他们因是接受生命的形式,故是接受各种爱的形式,因为这些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此,当所流入的爱与接受这爱的形式彼此一致时,可推知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的品性就取决于他的爱,或说天使或世人和他的爱一样。这不仅适用于大脑中的初始器官物质,也适用于整个身体,因为身体无非是由其初始物质所形成的一个器官。
由此可见,当人正在重生时,他会完全变新,因为那时,他的每一个部分都适合接受天堂之爱。然而,对人来说,先前或早期的形式没有被毁,只是被移除了;但对主来说,来自母亲的先前或早期形式完全被毁并被根除,神性形式被接受并取代它们。因为神的爱除了与一个神性形式一致外,与任何形式都不一致;它将其它一切形式完全逐出。正因如此,一旦主得了荣耀,祂就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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