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83.“西布伦”表良善与真理的共居。这从“西布伦”的代表清楚可知,“西布伦”是指天上的婚姻(参看3960, 3961节),因而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因为该结合就是天上的婚姻。之所以说“良善与真理的共居”,是因为在原文,“西布伦”表示共居。此处“西布伦”是指教会中那些利用记忆知识得出关于属灵真理的结论,以此来强化他们对这些真理的理解之人。不过,要知道,“西布伦”不是指那些不相信任何事物,除非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证明它,并且在此之前持否定态度的人。这种人从来就不信,因为在他们的一切思维中普遍掌权的是否定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否认的记忆知识,而非认同、确证的记忆知识就会流入进来,并被这些人收集在一起。他们将用来确证的记忆知识抛到一边,或以支持否定的记忆知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否定态度由此被强化。
“西布伦”在此是指那些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义,并因此在其一切思维中持某种肯定态度的人。然而,他们的信仰并非存在于真理,而是存在于记忆知识中,因为他们将这些知识用于教义事物,以此强化他们的肯定态度。因此,“西布伦”所表示的人不会将自己从记忆知识当中提升上来;相反,当他们听见或思考信之真理时,就会立刻转而信靠记忆知识。在世上,许多人都是这样;主甚至规定,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要为此目的或功用而服务于他们。
1838.“亚伯兰沉睡了”表示那时教会处于黑暗,这从“沉睡”的含义清楚可知。相对于“清醒”,“沉睡”是指一种黑暗的状态;该状态在此被归于亚伯兰所代表的主。沉睡或一种黑暗的状态不是临到了主,而是临到了教会。这种情形和来世的一样;在来世,主始终是太阳,即光本身;但在那里的恶人面前,祂显为黑暗,因为主照着各人的状态显现。因此,本节谈论的是处于一种黑暗状态之时的教会。
以荒废、惩罚和定罪为例: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它们都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们都属于教会成员,是他自我荒废、惩罚和定罪。在人看来,似乎是主在使人荒废,惩罚和定罪;由于表象是这样,所以经上照着表象这样说。人若不通过表象被教导,就根本不允许自己被教导。凡违背表象的东西,他既不相信也不明白,除非等到以后他拥有判断力,并被赋予仁之信的时候。
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当它处于黑暗状态时,主在教会成员眼里如此模糊,以至于他们看不见祂,也就是说,不承认祂。然而,变得模糊的,根本不是主,而是人,尽管主渴望在人里面并与他同在。尽管如此,模糊仍被归于主。这里的“沉睡”也是如此,它表示教会的一种黑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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