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83.“西布伦”表良善与真理的共居。这从“西布伦”的代表清楚可知,“西布伦”是指天上的婚姻(参看3960, 3961节),因而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因为该结合就是天上的婚姻。之所以说“良善与真理的共居”,是因为在原文,“西布伦”表示共居。此处“西布伦”是指教会中那些利用记忆知识得出关于属灵真理的结论,以此来强化他们对这些真理的理解之人。不过,要知道,“西布伦”不是指那些不相信任何事物,除非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证明它,并且在此之前持否定态度的人。这种人从来就不信,因为在他们的一切思维中普遍掌权的是否定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否认的记忆知识,而非认同、确证的记忆知识就会流入进来,并被这些人收集在一起。他们将用来确证的记忆知识抛到一边,或以支持否定的记忆知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否定态度由此被强化。
“西布伦”在此是指那些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义,并因此在其一切思维中持某种肯定态度的人。然而,他们的信仰并非存在于真理,而是存在于记忆知识中,因为他们将这些知识用于教义事物,以此强化他们的肯定态度。因此,“西布伦”所表示的人不会将自己从记忆知识当中提升上来;相反,当他们听见或思考信之真理时,就会立刻转而信靠记忆知识。在世上,许多人都是这样;主甚至规定,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要为此目的或功用而服务于他们。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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