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51.“我快要被收聚到我本民那里去”表他或属灵良善将要存在于源于他或那良善的属世层的良善与真理中。这从以色列的儿子们和以他们命名的众支派的代表,以及“归到本民那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的儿子们和以他们命名的众支派,即此处“他的本民”,是指属世层中的良善与真理(参看3858, 3926, 3939, 5414, 5879, 5951, 6335, 6337节),这些源于他,这是显而易见的;“归到本民那里去”是指存在于这些良善与真理里面。由于此处和下文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的收聚,也就是说,它将要存在于属世层的良善与真理中,也就是他的“儿子们”,或以他们命名的众支派里面,故有必要说一说当如何理解这一切。
人里面有至内层事物,至内层事物之下有内层事物;还有外层事物。所有这些事物完全不同且分离;它们以连续次序,因而从至内层事物直到至外层事物而彼此跟随;它们也照着这种连续次序从一层流入另一层。正因如此,生命通过至内层事物流入内层事物,通过内层事物流入外层事物,因而与它们彼此跟随的次序一致;生命若不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也就是它所终止之处,就不会止息。由于内层事物照次序一直流入末后和最低事物,并在那里终止,故很明显,内层事物都一起存在于末后和最低事物里面。不过,它们以下列次序共存于其中:已流入的至内层事物占据核心区域,至内层事物下面的内层事物围绕核心区域;外层事物构成周边。这不仅适用于总体之物,还适用于每个细节。前一种次序被称为“连续次序”,后一种次序被称为“同步次序”。这后一种次序是由前一种次序产生的;因为一切同步之物都是由连续之物产生的,然后如它们最初存在时的样子那样存在。
由于一切内层事物都共存于末后和最低事物中,所以表面上看,好像生命存在于末后和最低事物,也就是肉体中。而事实上,它存在于内层事物中,然而也不是在它们里面,而是在至高之物,也就是主,即一切生命的源头里面。这也解释了为何与内层事物中的生命相比,外层事物中的生命是模糊的;因为外层事物中的生命完全是总体上的,是从内层事物所流入的许多,甚至无数元素的产物,只是看上去都一起显为一个总的整体。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人当如何理解这一观念,即: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必须存在于属世层,就是“他的儿子们”或“众支派”的良善与真理里面。因为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存在于属世层的内层部分里面,而良善与真理,就是“他的儿子们”则存在于属世层的外层部分里面。属灵良善必须存在于它们里面,这一观念由“我快要被收聚到我本民那里去”来表示。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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