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451

6451.“我快要被

6451.“我快要被收聚到我本民那里去”表他或属灵良善将要存在于源于他或那良善的属世层的良善与真理中。这从以色列的儿子们和以他们命名的众支派的代表,以及“归到本民那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的儿子们和以他们命名的众支派,即此处“他的本民”,是指属世层中的良善与真理(参看3858, 3926, 3939, 5414, 5879, 5951, 6335, 6337节),这些源于他,这是显而易见的;“归到本民那里去”是指存在于这些良善与真理里面。由于此处和下文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的收聚,也就是说,它将要存在于属世层的良善与真理中,也就是他的“儿子们”,或以他们命名的众支派里面,故有必要说一说当如何理解这一切。
  人里面有至内层事物,至内层事物之下有内层事物;还有外层事物。所有这些事物完全不同且分离;它们以连续次序,因而从至内层事物直到至外层事物而彼此跟随;它们也照着这种连续次序从一层流入另一层。正因如此,生命通过至内层事物流入内层事物,通过内层事物流入外层事物,因而与它们彼此跟随的次序一致;生命若不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也就是它所终止之处,就不会止息。由于内层事物照次序一直流入末后和最低事物,并在那里终止,故很明显,内层事物都一起存在于末后和最低事物里面。不过,它们以下列次序共存于其中:已流入的至内层事物占据核心区域,至内层事物下面的内层事物围绕核心区域;外层事物构成周边。这不仅适用于总体之物,还适用于每个细节。前一种次序被称为“连续次序”,后一种次序被称为“同步次序”。这后一种次序是由前一种次序产生的;因为一切同步之物都是由连续之物产生的,然后如它们最初存在时的样子那样存在。
  由于一切内层事物都共存于末后和最低事物中,所以表面上看,好像生命存在于末后和最低事物,也就是肉体中。而事实上,它存在于内层事物中,然而也不是在它们里面,而是在至高之物,也就是主,即一切生命的源头里面。这也解释了为何与内层事物中的生命相比,外层事物中的生命是模糊的;因为外层事物中的生命完全是总体上的,是从内层事物所流入的许多,甚至无数元素的产物,只是看上去都一起显为一个总的整体。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人当如何理解这一观念,即: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必须存在于属世层,就是“他的儿子们”或“众支派”的良善与真理里面。因为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存在于属世层的内层部分里面,而良善与真理,就是“他的儿子们”则存在于属世层的外层部分里面。属灵良善必须存在于它们里面,这一观念由“我快要被收聚到我本民那里去”来表示。
  

属天的奥秘 #1904

1904.“亚伯兰的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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