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454

6454.“赫人以弗

6454.“赫人以弗仑田间的”表然而,能变得清晰之物。这从“田”的含义和“赫人以弗仑”的代表清楚可知:“田”是指教会(参看2971, 3766节);“赫人以弗仑”是指那些能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人(2933, 2940, 2969节),因而是指那些信之模糊能变得清晰的人。其中的情形是这样:与存在于内层属世层中的事物,尤其与存在于理性层中的事物相比,凡存在于属世层,尤其存在于外层属世层中的事物都是模糊的(6451, 6453节)。不过,这种模糊能以两种方式变得清晰:其一,外层事物变得顺从于内层事物,由此与它们相一致;其二,此人能从外层事物被提升至内层事物,从而通过内层事物来看外层事物。第二种方式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来说,是可能的;第一种方式对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来说是可能的;但是,如果他们不被主重生,这两种方式哪一种都行不通。由此可见“这种模糊能变得清晰”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2628

2628.“亚伯拉罕

2628.“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以及“起名”、“儿子”和“为他所生”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天神性或神性良善,如前面多次论述的;“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儿子”是指理性(参看2623节);“为他所生”是指从神性显现。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几句话向那些拥有内义的人揭示了三个奥秘:第一,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本身显现,如本节进一步所论述的;第二,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祂出生,因此就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50; 3:16, 18, 35-36; 5:19-27; 6:69; 9:35; 10:36; 11:27; 14:13-14; 17:1; 20:31;同样在其它福音书);第三,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耶和华的“名”,也就是祂的性质或品质(参看约翰福音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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