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5.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但从主而来的流注是天堂之爱、因而对邻之爱的良善。主就存在于这爱中,因为祂爱整个人类,渴望拯救每个人,直到永远。由于这爱的良善源于祂,所以祂自己就在这爱里面,由此与处于这爱之良善的人同在。但是,当人将自己置于接受地狱流注的状态时,他就会感觉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是快乐的,而爱邻的生活是不快乐的,除非这种生活对他自己有某种好处。由于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只渴望邪恶,对于属灵生命只思想虚假,所以为防止他照他的渴望行事、照他的想法说话,便利用他自己的爱管束他,他害怕失去这些爱。因此,他因害怕失去地位、利益、名声和生命而受到约束。主流入这些构成最低层面的约束,利用它们掌管这个人。结果,此人在行为上看似文明、道德,有时看似一位天使;他于社会无害,也不伤害他的邻舍;即便他真的造成伤害,也会有世间法律来惩罚他。但在来世,这个层面不复存在;在那里,人身处灵界,因而身处其内层所在的气场。也就是说,他内在是什么样,他在那里就是什么样,而不是如他外在所表现的样子。因为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了;一旦这些外在被拿走,他在世上的品质,无论是魔鬼的品质还是天使的品质,就显而易见了。
5132.“施怜悯与我”表对仁爱的接受。这从“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是指爱(参看3063,3073,3120,5042节),在此是指对邻之爱,或仁爱,因为前面论及对信仰的接受(5130节);因为当感官层重生时,信与仁必在感官层面构成一体。“怜悯”之所以表示仁爱,是因为凡拥有仁爱的人都拥有怜悯,换句话说,凡爱自己邻舍的人都施怜悯与他。这也解释了为何圣言将仁爱行为描述为怜悯行为,如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5-36)
在其它地方,仁爱行为也被描述为向穷人、困苦人、寡妇和孤儿所行的怜悯行为。
就其本质而言,仁爱就在于渴望邻舍的福祉,对良善拥有一种情感,在承认良善就是邻舍,因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就是邻舍,只是这些邻舍照着他们良善的程度而各不相同。因此,仁爱因在于对良善拥有一种情感,故也在于对那些陷入苦难的人心生怜悯。仁之良善就含有这种怜悯感在里面,因为它是从主对全人类的爱那里降下来的;这爱就是“怜悯”,因为整个人类都陷入苦难。怜悯有时也存在于没有仁爱的恶人中间;不过,这是由于他们自己受苦而引起的悲伤,因为它在于对与他们构成一体的朋友的关切,当这些朋友受苦时,他们也受苦。这种怜悯不是仁爱的怜悯,而是基于自我的朋友式的怜悯,就其本身而言,是怜悯的反面。因为这种人蔑视或仇恨除了自己,因而除了与他自己构成一体的朋友之外的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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