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圣言主要有四种写作风格。第一种是上古教会的风格。在他们的表达方式中,当提到尘世和世俗事物时,他们就会思想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此,他们不仅通过代表来表达他们自己,还让它们活起来,按准历史顺序排列它们;这种做法给予他们极大的快乐。这就是哈拿发预言时的风格,他说:
说高的!说高的!让古时之物从你的口而出。(撒母耳记上2:3)
大卫诗篇称这些代表为“古时的谜语”(诗篇78:2, 3, 4)。摩西从上古教会的后代那里获得关于创造,伊甸园等等,直到亚伯兰时代的细节。
第二种是历史风格。从亚伯兰时代往后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都使用这种风格。在这些书卷中,历史事件和出现在字义上的一样;然而,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它们在内义上都包含完全不同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将依次解释这层含义。
第三种是预言风格。这种风格是从上古教会最为推崇的写作方式中生出的。然而,这种预言风格缺乏连贯性,也没有采取上古风格所用的那种准历史形式。相反,它支离破碎,若不在内义层面,几乎永远无法理解;内义包含极深的奥秘,优美连贯,涉及外在人和内在人,还涉及教会的许多状态,以及天堂本身,在至内在意义上则涉及主。
第四种是大卫诗篇的风格。这种风格介于预言风格和人们通常的说话方式之间。诗篇的内义以作为王时的大卫这个人物论述主。
第二章
2802.“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他说,我父啊;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表示在主里面进行、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之间基于爱的一个对话,或说表示一个对话,在这个对话中,出于对神性真理的爱说话的主向神性良善说话。这从“儿以撒”和“父亚伯拉罕”的含义,以及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清楚可知:“儿以撒”是指神性真理;“父亚伯拉罕”是指神性良善,稍后会论述两者;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来自这两边的爱。由此明显可知,这是主与祂父的对话。这些话还隐藏着更多超出人类心智所能感知到的奥秘,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词“说”在本节出现了四次。当圣言开始一个新主题时,它通常会说“说”或“他说”(参看2061, 2238, 2260节)。这一点同样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中的这些话都是爱的话语;当这些话进入专注于至内在或至深意义的属天天使的意识时,他们会从这些话中为自己形成完全属天的观念,或说在自己脑海里形成最微妙的形像。因为属天天使出于圣言里面的情感为自己形成充满光的观念,而属灵天使则出于话语和事物的含义如此行(2157, 2275节)。因此,从包含四种截然不同的时期或阶段和爱之情感的这些话中,属天天使形成诸如决不会降至人类理解范畴,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那类观念;这些观念以无法描述的丰富性和多样化在他们脑海中形成。由此可见圣言在内义上是何性质,甚至在它字面上看似简简单单的地方,如在本节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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