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8.当我在思考、说话和写作时,理解力之光便被赋予我,被拿走、削弱和缓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被允许感知这些变化和不同。我发觉光本身如同照耀我内视物质的一种光照,就像阳光照耀肉体的视觉器官一样。这种普遍光照使思维的对象变得可见,就像当肉眼被光照时,世上的物体变得可见一样。我被告知,理解力之光中的这些变化是照着与天上社群的交流而产生的。
7876.“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表这是对良善意愿的一个见证。这从“作记号”和“房屋”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记号”是指一个见证;“房屋”构成良善意愿之物(参看78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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