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14.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天使的观念如何流入下面灵人的观念,因而进入粗鄙的观念。来自天使天堂的大量观念以可视的形式呈现为分成小朵的亮云;每一小朵都由无数观念构成,在一个灵人里面产生一个简单的观念。此后,我被指示,这样一个观念包含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事物也通过由灵人的言语所构成的一片云来表现。后来,我与灵人谈论了这些事,说,它们可通过视觉对象来说明;因为当看似一个简单整体的物体用一个放大镜来观看时,成千上万的看不见的细节就会呈现在眼前,就像用显微镜观察那些看上去就像一个黑点的微小幼虫一样;不仅能看见它们为数众多,还能看见每一个的形状。如果用倍数更大的放大镜来检查它们,就能看见它们的器官、肢体、内脏,以及血管和纤维。思维观念也是如此,每一个都包含成千上万的事物,尽管形成一个思维的众多观念看上去只是一个简单的整体。即便如此,构成一个思维的观念所能包含的事物比构成另一个思维的观念所包含的更多。它包含多少取决于它向周围社群的传播或延伸。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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