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663

6663.“只是越发

6663.“只是越发苦害它,它越发多起来”表真理照侵扰的程度而增多。这从“苦害”和“多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苦害”是指侵扰;“多起来”(即增多)是指在真理方面的增长,如前所述(6656节)。有必要说一说这类侵扰,因为如今若没有经历来世所发生的事,没有人能知道它们是什么样子。从世上来,并照主的诫命生活的灵人在能被提入天堂,加入那里的社群之前,大多都会被他们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侵扰,以便这些邪恶和虚假能被除去(参看6639节);因为它们是这些灵人活在肉身期间所沾染,完全与天堂格格不入的杂质。这些侵扰通过他们沉浸于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而发生。当他们沉浸于其中时,陷入类似邪恶和虚假的灵人就会出现,并千方百计引他们远离真理和良善。不过,他们并未过深地沉浸于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以致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流注无法战胜。所发生的事都被精准控制,仿佛在天平上称量好了一样。目的就是让受到侵扰的人觉得自己似乎处于自由,因而凭自己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然而却(如果不是当时,以后也会)承认,一切抵抗能力皆来自主(1937, 1947, 2881, 5660节)。当这一切正在进行时,不仅以前所植入的真理和良善会变得更强大,而且还有更多真理和良善被引入。这就是人在其中得胜的一切属灵争战的成果。
  这一切的真实性也可从日常经验明显看出来,因为凡捍卫自己观点,反对别人攻击它的人都会更加确信自己的观点,同时还会发现他以前没有注意、能强化它的其它观点,以及驳斥对立观点的许多观点。他以这种方式强化自己的观点,并用进一步的考虑来说明它。这更完美地适用于属灵的争战,因为这种争战发生在灵里,涉及良善和真理;尤其因为这种争夺涉及永生和拯救,故主会同在,通过天使进行引导。在这类争战中,主通常将地狱所谋划的一切邪恶都转变为良善;因此,地狱被允许所唤起的邪恶,不会超过或不同于能被转变为适合陷入争战之人的良善的那些邪恶。这些事之所以以这种方式发生,是因为主的国是功用的国,因此那里所发生的任何事,都是为了良善能从中出来,或说那里不会有任何事发生,除非良善能从中出来。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只是越发苦害它,它越发多起来”所表示的真理照侵扰的程度而增多这一观念。
  

属天的奥秘 #10645

10645.“不可向

10645.“不可向别神下拜”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这从“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崇拜和敬拜。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而不是别人,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用来表示主(参看9315, 9373节提到的地方);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并且是独一的神(9194节)。之所以说要以“信和爱”来敬拜主,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要么源于爱。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因为真理属于信;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因为良善属于爱。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
  不过,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就是以信敬拜主;当他们爱主时,就是以爱敬拜祂。然而,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也不仅仅在于爱;相反,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如此行的人,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其他人都说,他们信主,但其实并不信祂;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但其实并不爱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原因在于,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事实上,在一个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真理不会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此外,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而不是他理解,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事实上,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行在主面前。
  此外,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也就是说,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简言之,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
  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能看出,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由此可见,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构成他的信,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那么可推知,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主与此人同住,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或说属于主;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还是说热爱,意愿都一样;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
  由此可见,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引向天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主在他里面;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
  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24)
  别处:
  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9, 10, 14)
  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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