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66.“埃及人使以色列人作工”表征服或掌控的意图或目的。这从“使他们作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使他们作工”是指征服或掌控,在此是指征服或掌控的意图或目的,因为他们不断努力把别人征服,或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但永远不会胜过善人,在他们那里占上风;“埃及人”是指反对教会真理的分离的记忆知识(参看6651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6637节)。由此明显可知,“埃及人使以色列人作工”表示那些赞成反对教会真理的分离的记忆知识之人将它们(即教会)征服或置于其掌控之下的意图或目的。
至于诸如存在于属地狱的恶人当中的征服或掌控的意图或目的,我还蒙允许知道它的性质。他们把那些接受良善与真理的人征服或置于其掌控之下的这种努力和意图或目的,其性质无法描述。因为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恶意,各种各样的狡诈和欺骗,各种各样的诡计和各种各样的残忍;这些手段的程度和性质是这样:仅仅提及其中的一部分,世上几乎没有人能相信;他们所用的手段如此狡猾、巧妙,又如此地坏不堪言。总之,这些手段具有这样的性质:没有任何人,甚至没有任何天使能抵抗它们,唯有主能。他们之所以拥有这样一种努力和意图或目的,是因为他们生命的一切快乐,因而生命本身就在于行恶;因此,没有别的东西占据他们的心思,所以他们也没有别的打算。他们根本不可能做任何善事,因为他们讨论这种事,即便行善也是为了自我,因而只为他们自己而行。
如今,由这种人组成的地狱正在急剧增长;令人惊愕的是,这类人主要来自教会里的人,因为狡诈、欺骗、仇恨、报复和奸淫在那里比在别处更猖獗。事实上,在今天的教会,诡诈被视为聪明,奸淫被视为高尚行为;那些有不同看法的人遭到嘲笑。由于这就是当今教会的情形,所以这就是它的末日即将来临的预兆;按照主在马太福音(24:22)中的话说:“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因为一切邪恶都具有传染性,就像腐烂物污染整体,如此最终污染所有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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