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16.“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表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人”和“来自家”的含义,以及“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节);“来自家”是指起源;“利未”是指良善,因为“利未”在至高意义上代表神性之爱(3875节),在内义上代表属灵之爱(3875, 4497, 4502, 4503节);他因代表爱,故代表良善,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关于此处由“来自利未家的人”所表示的源于良善的真理,要知道,在下文,就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也就是真正的真理或真理本身。众所周知,主像其他人一样出生,当还是个小孩子时,祂就学习说话,和其他小孩子一样,之后在知识,以及聪明和智慧上成长。
由此明显可知,祂的人身并非生来就是神性,而是祂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祂之所以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是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其生命至内在的核心就是耶和华自己。因为每个人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也就是所谓的“灵魂”,皆源自父亲;而包裹这至内层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身体”,则源自母亲。源自父亲的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不断流入,并作用于源自母亲的外在,甚至在子宫里就努力使这外在像它自己。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孩子生来就具有父亲的性情,有时孙子和曾孙具有祖父和曾祖父的性情。其原因在于,源自父亲的灵魂不断想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它自己的形像和样式。
这是人的情况,由此可见,主尤其如此。祂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神性本身,因为它是耶和华自己;事实上,祂是耶和华的独生子。由于这至内在部分是神性本身,所以神性岂不比任何人更能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自己的形像,也就是类似它自己,以使得人身(即源自母亲的外在)变成神性?祂凭自己的能力实现这一切,因为神性,就是祂作用于祂的人身所凭借的至内层,属于祂,正如一个人的灵魂,就是他的至内在部分,属于这个人一样。由于主照着神序发展,所以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但后来,当完全得着荣耀时,祂便把它变成了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
本章在至高意义上就描述了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不过,由于全都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的内容超越了人类的理解力,所以我会在下文解释包含在本章内义中的事物。这些论述了与教会成员,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同在的神性之真理的开始和相继状态(参看6713, 6714节)。这些事物之所以包含在内义中,是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人身体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3490, 4402, 5688节)。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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