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17.“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表与良善结合。这从“娶了一个女子”的含义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娶了一个女子”(即娶为妻)是指结合;“利未”是指良善(参看6716节)。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与良善结合”这个观念。主灌输给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真理,其起源可追溯到良善。起初,良善并未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内在人中;而真理则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外在人中;由于内在作用于外在,反过来不行(6322节),故是良善作用于真理,并使这真理成为它自己的,因为只有良善才承认并接受真理。这一点从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变得显而易见。这种情感本身源于良善,因为情感作为爱的标志,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在这初始阶段,也就是重生之前所接受的这真理并非真正的良善之真理,而是教义的真理。事实上,在这个阶段,人没有考虑它是不是真理,而是承认、接受它,因为它是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只要他不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并出于这种考虑承认、接受它,它就是他自己的,因而不会归与他。这就是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
但是,一旦他重生,那么良善就会显明自己,尤其通过他喜欢照着他自愿承认为真理的真理生活来显明。这时,由于他意愿他所承认、接受的真理,并照之行事,所以它就归与他,成了他自己的。这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一样只在他的理解力中,还在他的意愿中,只有意愿里的东西才能归与他,成为他自己的。由于这时理解力与意愿合而为一,即理解力承认、接受,意愿则执行,付诸实践,所以才会有这二者的一个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旦实现这种结合,那么后代就如同从一个婚姻中那样不断出生,这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以及伴随它们的一切祝福和快乐。这两种状态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所表示的。
但是,此处由“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所表示的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是人在第一个状态所接受的那种真理;因为那时他所接受的东西是他生在其中的教会所教导的教义之真理。确切地说,它是真正的真理本身,因为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体现在该律法中的真理就是真理本身所所表示的。这种真理之所以源于良善,是因为正是神性,即主的至内在自我和祂生命的存在,在祂的人身中产生这真理。真理就这样与良善结合,因为神性无非是良善。
1914.“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婢女送到你怀中”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不愿承受指责。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就内义而言,这些话包含以下真理在里面:主感知到这第一理性是这样:它轻视直觉真理,主为此斥责它。因为主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如前所述(1904节);由于直觉真理在理性之上,所以祂能感知并看到第一理性的性质,也就是说,它小看直觉真理。
主能从内层人感知并看到祂自己里面的新理性是何性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内层能感知到发生在外层中的一切,或也可说,高层能看到发生在低层中的一切,但反过来不行。此外,那些有良心的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并习惯这样做,因为当有违背构成良心的真理的东西流入思维或意愿的努力时,他们不仅感知到它,还判断它是错的。事实上,知道自己具有这种性质会令他们悲伤、难过。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更是如此,因为感知在理性里面是更内层的。那么主又有什么做不到呢?要考虑到,祂拥有神性属天的感知,祂的思维源于对直觉真理的情感,而直觉真理在理性之上。因此,主不能不感到愤慨,因为祂知道没有一丁点邪恶或虚假来自祂自己;出于对真理的情感,祂焦急地竭尽全力使祂的理性变得纯洁。这表明主并不轻视直觉真理,而是感知到祂里面的第一理性轻视它。
要理性解释清楚什么叫基于直觉真理思考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因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出于这情感和这种真理来思考。凡出于它们思考的人都在天使天堂之上,因为就连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也不是基于直觉真理,而是基于理性的内层思考。但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出于神性良善本身,也就是耶和华思考。
拥有感知的上古教会的列祖基于内层理性思考。没有感知,但有良心的古教会的列祖基于外层理性或属世理性思考。然而,凡没有良心的人根本不理性思考,因为他们没有理性,尽管看似有理性。相反,他们基于属世层的感官和肉体经验思考。没有良心的人之所以不能理性思考,是因为就像刚才说的,他们没有理性。理性人是指那些思想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绝不是指那些思想反对良善和真理的人。那些思想邪恶和虚假的人在思维上是疯狂的,所以理性决不会归于他们,或说决不能说他们有任何理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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