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78

678.他“要为自己

678.他“要为自己拿各样可吃的食物”表示良善和快乐。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构成人生命的,是良善和快乐,而不是真理,因为真理从良善和快乐获得它们的生命。从幼年到老年,人的全部事实知识或理性,从来都是唯独通过良善和快乐被灌输给他的。这些事物被称为“食物”,是因为灵魂从它们获得生命,并得以维持;它们也的确是食物,因为没有它们,人的灵魂就不能存活。只要对这个问题稍加留意,谁都能看出这一点。

属天的奥秘 #2320

2320.为何与亚伯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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