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80

680.谁都能清楚看

680.谁都能清楚看出,良善和真理是人的真食物,因为人若没有它们,就没有生命,而是一个死人。当一个人的灵性死亡时,喂养其灵魂的食物就是来自邪恶的快乐和来自虚假的愉悦,而这些都是死亡的食物。这些快乐和愉悦也来自肉体、世俗和属世的事物,这些事物也根本没有生命在里面。此外,这种人不知道何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每当圣言提到“食物”或“饼”时,他都以为指的是供给肉体的食物。如在主祷文中有这样一句话:“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他只想到滋养肉体的食物。有些人想得更远,声称这话还包括其它身体所需,如衣服、金钱等等。他们甚至会强烈否认所指的是其它任何食物,尽管他们清楚看到前后的话仅涉及属天和属灵的事物,并且论及的是主的国度;他们也能明白,主的圣言是属天和属灵的。
从这个和其它类似例子足以清楚看出,今天的人何等肉体化!就像犹太人,他只愿以最粗俗、最物质化的方式接受圣言中所说的一切。主自己清楚教导了祂所说的“食物”和“粮”(bread,或译为饼,食物等)是什么意思。论到“食物”,祂在约翰福音中这样说:
耶稣说,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论到“粮”,祂说:
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生命之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9-51, 58)
甚至今天还有人像这种人,他们听到这些话,就声称:
这话甚难,谁能听呢?一些人就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约翰福音6:60, 66)
主对这些人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水也一样,水表示信的属灵事物,论到水,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耶稣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3-14)
但今天有些人就像在井边与主说话的那个妇人,她回答说:
先生,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来这里打水。(约翰福音4:15)
在圣言中,“食物”只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也就是对主的信,以及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哀歌:
敌人将手伸在耶路撒冷的一切可喜之物上;因她看见列族进入她的圣所;论到他们,你曾吩咐,他们不可入你的会中。所有的人民都叹息,寻求食物;他们用可喜之物换食物,要恢复灵魂。(耶利米哀歌1:10-11)
此处所指的,只是属灵的食物,因为主题是圣所。又:
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祭司和长老在城中断了气,因为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刷新他们的灵魂。(耶利米哀歌1:19)
此处意思也一样。诗篇:
它们都仰望你按时给它们食物。你给它们,它们便拾起来;你张手,它们就饱享美物。(诗篇104:27-28)
这同样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
以赛亚书: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你们也要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此处“酒”和“奶”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饮品。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祂要吃奶油与蜂蜜,好知道弃恶择善。因为出的奶丰富,他就可以吃奶油;凡在陆地中间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14-15, 22)
此处“吃奶油与蜂蜜”表示接受属天-属灵之物,“所剩的人”表示余剩,关于余剩,玛拉基书也提到:
你们要将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宝库,使我家有食物。(玛拉基书3:10)
“十分之一”表示余剩。关于“食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56-58, 276节)。

属天的奥秘 #4574

4574.“必有一个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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