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3.至于两次使用动词“行”包含了良善和真理这两者,要知道,在圣言中,尤其在先知书,一件事能以两种方式来描述。如在以赛亚书:
祂安然走过从未踏足之路。谁作这事而成就它?(以赛亚书41:3-4)
此处第一句话与良善有关,第二句话与真理有关,也就是说,第一句与意愿的事物有关,第二句与理解力的事物有关。因此,“安然走过”涉及意愿的事物,“从未踏足之路”涉及理解力的事物。“作”和“成就”也一样。在圣言中,属于意愿和理解力,也就是爱和信的事物,或也可说,属天和属灵的事物,以这种方式结合在一起:每一个事物里面都有一个婚姻的形像和一个天堂婚姻的写照。此处重复使用一个词,也是如此。
2716.关于第二个奥秘,即:存在于属灵人里面的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这是一个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因为这不得不描述神性的流注。不过,仅从以下考虑可能会获得对它的某种概念,即:至高的神性本身若真的流入所描述的被如此多的邪恶和虚假玷污的这种良善,就不能被接受;拥有这种良善的人但凡接受一点,就会感受到地狱的折磨,从而灭亡。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能进入这些人,还能光照这良善,就像太阳照亮密云,并在清晨把它们转变为破晓时分的辉煌景象。然而,主无法在他们面前显为日光,只能显为月光。由此可见,主降世的目的是拯救属灵人(参看2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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