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10330.“我也以神的灵充满了他”表从主的神性良善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获得的流注和光照。这从“以神的灵充满”的含义清楚可知,“以神的灵充满”是指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流注和光照。“充满”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流注,但在人那一方是指光照;“神的灵”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充满”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之所以是指流注,而在人那一方是指光照,是因为流注是用来描述来自天堂并源于主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一个术语;由于这种流注光照一个人,所以“光照”这个术语用来描述发生在人那一方的事。神的灵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818节)。
由于很少有人知道神性真理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在一个人里面的光照是怎么回事,所以就让我们在此说一说这些事。教会知道,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不是来源于人自己,而是来源于与他同在的天堂(来源于那里的神性)。教会还知道,那些接受这真理和良善的人就拥有光照。然而,这种流注和光照是以下列方式实现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用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在能力,或说用其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去向下看或向上看。向下看就是向外看世界和自己,向上看就是向内看天堂和神。人凭自己向外看,因为当他凭自己如此行时,就是朝地狱看。但人向内看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这叫向上看,因为就其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在能力,或说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层而言,这时他被主提升到天堂,从而提升到主那里。此外,内在能力或说内层本身也确实被提升,同时确实从身体和世界中被抽离出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此人的内在能力或说内层确实会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光和热中。他由此而获得流注和光照。天堂的光光照他的理解力,因为这光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的热点燃他的意愿,因为这热就是同时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爱之良善。由于此时这个人在天使当中,所以天使就将对真理的一种理解和对良善的一种情感赋予他,也就是说,主通过他们而如此行。“流注和光照”这些术语所描述的,就是这种赋予。
不过,要知道,流注和光照照着人的接受能力而发生,而接受能力取决于他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因此,那些因视真理和良善为目的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之人就被提升;而那些因视自己和世界,而非真理和良善为目的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之人则不断向下看并向下被吸引。因此,这些人无法被提升,从而无法接受来自天堂的神性流注,并被光照。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种对真理的理解的聪明或理解力出自愚人看事物所凭借的骗人的光,在他们心智的眼睛面前闪耀的这光是从他们已经为自己证明并进而说服自己确信的观念发出的。然而,无论是真是假,它都提供一种光明;但当来自天堂的光流入时,这种光明就变成完全的黑暗。这一事实已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指给我看了。由此可见,世上为何出现如此多的异端邪说。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它们的创立者和领袖都看向自己,以自己的荣耀为目的,视那些属于主和天堂的事物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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