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880

6880.“我是自有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属天的奥秘 #10332

10332.“能巧设

10332.“能巧设图案,用金、银、铜去制作”表为了代表良善和真理的内层和外层,它们构成一个受意愿驱动的理解力,因而构成源于爱的信。这从“巧设图案”、“制作”和“金、银、铜”的含义清楚可知:“巧设图案”或发明创造是指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参看9598, 9688节);“制作”是指从意愿发出之物(9282节),因为一个人所做的,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在此是从他的意愿通过他的理解力发出的,因为经上说“巧设图案去制作”;“金”是指良善,“银”是指真理(参看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874, 9881节);“铜”是指属世人或外在人的良善(425, 1551节)。所以“金、银、铜”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内层和外层;“金”表示内层良善,“银”表示内层和外层真理,“铜”表示外在良善。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这些良善和真理的一个代表,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比撒列要制作的一切事物都是具有代表性。
  由此明显可知,“能巧设图案,用金、银、铜去制作”表示为了代表良善和真理的内层和外层,它们构成一个受意愿驱动的理解力。它们之所以也是构成源于爱的信的事物,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与理解力有关,而良善属于爱,与意愿有关。之所以说“受意愿驱动的理解力”和“源于爱的信”,是因为理解力若不受意愿驱动,根本什么都不是。事实上,一个人理解,却不意愿的东西并不属于他自己的理解力,而是属于在他里面的另一个人的理解力;因此,这种理解力会逐渐消失。但当理解力受意愿驱动时,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理解力是属于这个人自己的,因为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这同样适用于信和爱;因为如前所述,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爱之良善与意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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