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2261.“我若在所多玛城中间找到五十个义人”表示如果真理充满良善。这从“五十”和“那城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五十”是指满或全;“那城中间”是指在真理里面或核心处的,或真理所包含的,如前所述(2252节,那里有同样的词语)。可以想象,如果真理充满良善,人必然得救。不过,要知道,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即便有,它们也没有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良善;如果它们里面有良善,他就会得救,但仅仅靠怜悯得救。因为如前所述,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良善从真理和那人的生活中获得自己的性质。
就本身而言,真理并不赋予生命;赋予生命的,是良善。真理只是生命,也就是良善的接受者。因此,没有人能说,他能通过真理得救,或如通常所断言的那样,唯信得救,除非构成信的真理包含良善。必须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必是仁之良善;这解释了为何信仰本身在内义上只是仁爱,如前所示(2231节)。至于人们说,对真理的承认就是得救之信,要知道,那些过着违背仁爱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承认真理;相反,他们形成了一种自我说服,爱自己或爱世界的生命就粘附在这种自我说服上;因此,他们所谈论的承认并没有信之生命,也就是仁之生命在里面。最坏的人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也就是说,为了在所谓的聪明智慧上胜过别人,因而为了获得地位、名声和财富,也能学习、掌握信之真理,并以多种方式确认它们;但对他们来说,这些真理仍是死的。
真理的生命,因而信之生命唯独来自主,主是生命本身。主的生命是怜悯,怜悯是由对全人类的爱产生的。有些人声称自己信奉信之真理,但与自己相比却蔑视他人;每当他们爱自己、爱世界的生命被触动时,他们就对邻舍心怀仇恨,并以邻舍丧失财富、地位、名声和生命为快乐。做这种事的人永远不能享有主的生命。但信之真理是这种情况:人通过它们重生,因为它们才是接受良善的最纯正的器皿。因此,真理如何,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就如何,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被完善的能力就如何,人死后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就如何;或说真理越准确,它所包含的良善就越纯粹,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发展的能力就越完美,我们死后的状态就越蒙福和幸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