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3091.“她急忙放低水瓶到她手上”表示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从“放低”、“水瓶”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放低”是一个顺服的行为;“水瓶”是指一个接受者(参看3068, 3079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句话的意思是,教义事物,认知和记忆知识或事实(它们都是接受者,3068, 3079节)预备自己去接受,因为一系列从属关系或一连串命令,因而一系列接受的准备,和由此而来的一系列顺服都是从生命的最初源头或起源,也就是主开始的。处于较低位置的事物必须顺服,因为它们应当为更高之物服务。没有它们的顺服,结合是不可能的。此处提到的“能力”来自真理;真理使下面的事物顺服。在圣言中,能力尤其被归于真理;因此,在内义上表示能力的“手”、“臂”和“肩”论及真理(参看878, 1085节)。能力看似来自真理;而事实上,能力本身通过真理来自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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