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4.“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表古教会的神。这从前面所述(6876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就外在历史意义而言,“你们祖宗的神”是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但就内义而言,是指古教会的神。内义上所指的是后者,而非前者;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圣言的历史无法进入天堂;因为圣言的历史是属世和世俗的,天上的人只拥有属灵的观念,所以他们以属灵的方式理解圣言,理解作为历史所写的东西。构成圣言字义的世俗描述在仅抵达天堂的门槛或边缘时,就转化为灵义。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世人也经常将他正在被告知的东西转化为占据他整个思维的那类事物;也就是说,思维不洁净的人将它们转化为不洁之物;观念洁净的人则将它们转化为洁净之物。正因如此,天上的人并不将“你们祖宗的神”理解为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因为在天上,他们并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只知道他们所代表的主。因此,这些话所指的,是古教会的神。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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