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16.“各妇人必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要”表每个人的良善都要富有诸如适合它、有帮助的那类事物。这从“妇人”、“她的邻舍”和“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对仁之良善的一种情感(参看6014节);“她的邻舍”是指对存在于那些拥有记忆知识之人里面的真理的一种情感;“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是指也存在于他们里面的良善的情感。由于她要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家里的女人要,故所表示的是离它最近,因而适合它、有帮助的真理与良善。至于此中是何情形,这从刚才的讨论(6914节)明显可知。要去要的之所以是“妇人”,是因为“妇人”表示仁之良善,要富有的,是该良善;因为若要良善成为良善,就必须有赋予它具体品质的真理。原因在于,当人照真理生活时,实际的真理本身就会成为良善;这意味着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真理所拥有的具体品质成为良善所拥有的。之后该良善只接受与自己的具体品质相一致的真理,并与它们联结,不接受并联结其它真理,因此除了适合它、有帮助的真理,因而在邻舍的区域和家里的那类真理外,不与其它任何真理联结。
9155.“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这从“他没有把手伸向”和“同伴的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他没有把手伸向”是指良善有没有使它们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同伴的财物”是指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因为被交付某人保管,却被偷去的银钱和器皿就是那“同伴的财物”所指的。“银钱和器皿”表示真理和记忆知识(参看9149节)。由此明显可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示看看良善有没有使真理和记忆知识,就是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因而看看这些以前有没有进入良善,正如刚才所示(9154节)。“手”表示权柄或能力(That "the hand" denotes power, 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296,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节);“在手中”是指与某人同住并存在于他里面的东西(9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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