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48.“耶和华说,把它丢在地上。他一丢在地上”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能力进入感官层的流注。这从“杖”、“丢”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属世层中的能力,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如刚才所述(6947节);“丢”或“放出”是指发出,因而是指流注;“地”是指人心智的外在部分,或说人的外在(82, 913, 1411, 1733节),在此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也就是最外层,因为杖变成了一条蛇,而“蛇”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或感官肉体人。
主的神性能力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能力存在于神性真理之中,以致神性真理就是能力本身(3091, 4931, 6344, 6423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入每个人,通过他的内层流入外层,一直流入外在感官层和肉体层;凡流入之处,它都会激起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相对应的事物;在感官层则激起诸如出现在世界和地上的那类相对应的事物。但是,存在于世界和地上的事物表面上不同于它们原本的样子,所以充满幻觉或谬误。因此,当感官层只依赖于这些表象时,那里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反对信之良善与真理,因为这思维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当神性真理流入时,感官层必将它转变为虚假。
一个人若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而是局限于感官层,那么他的思维就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这一点可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在人的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属于身体;而事实上,它属于身体里面的灵。在视觉、听觉、言语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们分别属于眼睛、耳朵,舌头和口唇;而事实上,是灵通过这些身体器官在看、听、说。在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天生就存在于人里面;而事实上,它流入人里面。在灵界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灵魂无法存在于一个人的形式里面,或无法拥有人的感觉和情感。在天堂和地狱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前者在人之上,后者在人之下;而事实上,它们在人里面。存在一个从物体到内层的流注,或说物体流入外层,这是一个幻觉或谬误;而事实上,外在之物不会流入内在之物;相反,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在死后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若没有肉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更不用提涉及自然现象的幻觉或谬误了,这些幻觉或谬误导致许多人作出自相矛盾的猜测。
仅从长期以来关于血液循环的争战,谁看不出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取代真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有如此多的明显证据证明血液循环,但它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遭到质疑。幻觉或谬误的这种主导地位也可从关于太阳的争论看出来,太阳每天绕这个地球转,不仅太阳,而且月亮、所有行星,整个星空都绕地球转;这种主导地位同样从在灵魂方面仍旧存在的争论看出来,即:它如何与身体联结,在身体中居于何处。感官幻觉或谬误在这些事上占上风,尽管它们的真正性质从如此多的现象和结果明显看出来,那么它们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上又何等地占上风呢?这些事因是属灵的,故若不通过对应,就不会显明。
由此可见,人的感官就其本身并任由它自己而言,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幻觉或谬误,并由此充满虚假,因而反对信之真理真理与良善。这就是为何当人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还在感官层闪耀的低劣之光中看事物时,就灵界的事物,也就是在来自神性的光里面的事物而言,他完全陷入黑暗。当来自天堂的光穿透感官层的低劣之光时,这低劣之光就转变为纯粹的幽暗。原因在于,属于神性之光的真理无法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共存;虚假会熄灭或扼杀真理,由此造成幽暗。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