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95

695.主施加于地狱

695.主施加于地狱的形式和秩序是这样:所有人都被自己的欲望和幻觉捆绑和束缚,他们的生活就在于这些欲望和幻觉。这种生活是死亡的生活,故会转化为可怕的折磨,恶劣到无法描述。因为其生活的最大快乐就在于能相互惩罚、拷打和折磨,并且所用的手段是世人闻所未闻的。他们通过这些手段知道如何触发敏锐的痛苦感觉,仿佛受害人仍在肉体中。他们还知道如何产生令人毛骨悚然的可怕幻觉,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种类的恐惧和惊骇了。魔鬼团伙从中获得莫大快感,以至于即便能无限增加和加剧痛苦和折磨,他们仍不会满足,而是会再次燃烧,添加无限悲伤。但主会夺走他们的努力,软化他们的虐待,减轻他们的折磨。

属天的奥秘 #9126

9126.“并被打死

9126.“并被打死”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它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以致它被消灭了。这从“被打”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打”当论及真理或良善时,是指受伤或遭受伤害(参看9034, 9058节);“死”是指被消灭。此处之所以指真理或良善,是因为“贼”或“偷来的东西”表示被夺走的东西,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正如下面第3节经文所述:“他所偷来的,无论是牛、是驴、是羊群中的一只,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牛、驴、羊群中的一只”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外层和内层;它们被称为“偷来的东西”,是因为它们是在贼的手里被发现的。这同样适用于“银子”和“器皿”(22:6),因为它们也表示内层和外层真理。“贼”和“偷来的东西”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贼”就是偷来的东西,也就是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参看刚才9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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