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85.“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表来自神性的声音和言语是听不见,领悟不了的。这从“口”和“舌”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声音;“舌”是指言语。“口”之所以表示声音,是因为它是声音器官;“舌”之所以表示言语,是因为它是语言器官。谁都能清楚看出声音和言语之间的区别,“声音”与“听”有关,“言语”与“领悟”有关。这一点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只能用“拙口笨舌”来表达,这层意义提到摩西是一个说话困难的人。但是,当这种表达进入内义时,天使就会认为它与所论述的主题有关;当它论及神性时,它被认为是表示来自神性的声音无法被直接听见,来自神性的言语也无法直接被领悟,只能通过灵人间接被听见、领悟,如前所述(6982节)。
3393.“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这从“亚比米勒”和“以撒”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 3391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说”是指感知(1898, 1919, 2080, 2862节)。由于“亚比米勒”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3392节),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事实上,主就是教义本身,也就是圣言;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还是内义,甚至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因此是主的神性。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所剩下的,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完全是非人类的。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即:它是神性,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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