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89.“耳聋”表没有对真理的领悟,因而没有遵从。这从“耳聋”的含义清楚可知,“耳聋”(经上或译为聋子)是指那些不明白何为真理,因而不遵从它的人,因此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没有对真理的领悟,因而没有遵从。“耳聋”(经上或译为聋子)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听觉既对应于领悟,也对应于遵从:对应于领悟,是因为人所听见的,他就从内心去领悟;对应于遵从,是因为他出于这种领悟知道当如何去行。这就是“听”和“耳朵”的对应关系(参看3869,4652-4660, 5017节)。由此可见“耳聋或聋子”表示什么。在圣言中,“聋子”也表示因没有而不知道信之真理,因此无法照这些真理生活的外邦人;然而,当接受教导时,他们就会接受它们,并照之生活。以赛亚书中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以赛亚书42:18)
又: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迷蒙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此处“聋子”表示那些通过主的降临而进入接受信之真理,也就是领悟并遵从它们的状态之人。主所治愈的“聋子”(马可福音7:31至末尾; 9:25)所表相同。由于“聋子”表示这种人,所以有代表性教会建于其中的人“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
3392.“看哪,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表示神性良善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或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联合。这从“以撒”和“利百加”的代表,以及“笑”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笑”是指对真理的爱或情感(2072, 2216节);“利百加”是指主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由此明显可知,“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表示神性良善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这些话在整个思路上的含义是:属灵真理最初被接受,是因为它被称为神性;后来被接受,是因为神性在它里面,那些正在重生并成为属灵教会成员的人能清楚看见它。他们就是“亚比米勒”所表示的那些人,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教义,并关注蕴含在(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之人,如刚才所述(33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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