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997

6997.“耶和华的

6997.“耶和华的怒气向摩西发作”表宽容。这从“耶和华的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怒气”不是指怒气,而是指怒气的对立面,也就是仁慈,在此是指宽容。耶和华并没有任何怒气,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是爱本身,良善本身和仁慈本身;怒气是对立面,也是一种不适用于神的软弱。因此,在圣言中,当“怒气”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天使并不理解为怒气,而是要么理解为仁慈,要么理解为将恶人从天堂移除,在此则理解为宽容,因为这话是对摩西说的,而摩西代表主在世时神性真理方面的祂。
  在圣言中,“怒气”之所以被归于耶和华或主,是因为最一般的真理,即:一切事物皆来自神,无论恶的还是善的。但这个必须教给小孩子、青少年和简单人的最一般真理以后必须予以澄清。也就是说,必须说明:邪恶来自人,尽管它们看似来自神,经上如此说,是为了叫他们学习敬畏神,免得他们因自己所行的恶事而灭亡,然后才可爱祂。敬畏必在爱之前,好叫爱有神圣的敬畏在里面。因为当敬畏被注入爱时,它因爱的神圣而变得神圣。一旦它变得神圣,就不是害怕主会发怒并惩罚他们了,而是害怕他们违背良善本身,因为这样做会折磨他们的良心。
  此外,以色列人和犹太人通过惩罚被迫在外在形式上遵守律例和诫命;这使得他们以为耶和华会发怒并惩罚他们;而事实上,是他们自己通过偶像崇拜而给自己招来这些事,并使得自己与天堂隔绝。他们自己的行为给自己招来惩罚;正如以赛亚书所说的:
  乃是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祂掩面不顾你们。(以赛亚书59:2)
  由于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唯独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所以他们持守这样的观点:耶和华发怒并惩罚他们。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做一切事都是出于惧怕,而不是出于爱。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怒气和忿怒”表示什么,即表示惩罚;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名从远方来,重担沉重;祂的嘴唇满有忿恨;祂的舌头像燃烧的火。(以赛亚书30:27)
  “怒气”表示责备和警告,免得邪恶毁灭他们。又:
  我的怒气涨溢,顷刻之间向你掩面。(以赛亚书54:8)
  “怒气涨溢”表示试探,在试探期间,邪恶会带来痛苦和折磨。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忿怒和大恼恨中,用伸出来的手,并大能的膀臂,亲自攻击你们;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着起、焚烧,甚至无人能以熄灭。(耶利米书21:5, 12)
  又:
  正是拿死尸充满这房屋,就是我在怒气和忿怒中所杀的人。(耶利米书33:5)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的忿恨,我怒气的一切忿怒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都要在我的热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诗篇:
  祂打发猛烈的怒气、忿恨、烈怒和苦难,又差派一群降灾的使者临到他们。(诗篇78:49)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如在上述经文一样,“怒气”、“忿怒”、“烈怒”、“火”表示人在陷入邪恶时将自己所投入的惩罚或诅咒。因为按照神性秩序,良善伴随赏赐,因此,邪恶伴随惩罚,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惩罚和诅咒也由“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以赛亚书13:9,13;耶利米哀歌2:1;西番雅书2:3;启示录6:17;11:18),以及“神烈怒的酒”和“神愤怒的杯”(耶利米书25:15, 28; 启示录14:10; 16:19)来表示,同样由“神烈怒的大酒榨”(启示录14:19; 19:15)来表示。
  “怒气(经上或译愤怒)”表示惩罚和诅咒,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毒蛇的孽种啊!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愤怒呢?(马太福音3:7)
  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路加福音:
  到末了的时候,将有大灾难降在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民。(路加福音21:23)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耶和华的怒气或愤怒”表示惩罚和诅咒。“怒气或愤怒”之所以表示宽容和仁慈,是因为对邪恶的一切惩罚都起因于主对善人的仁慈,以保护他们不受恶人伤害。然而,主并不惩罚恶人,而是他们惩罚自己。因为在来世,邪恶与惩罚是连在一起的。当主施仁慈与善人时,恶人尤其惩罚自己,因为在这种时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惩罚在增加。这解释了为何天使将表示惩罚邪恶的“耶和华的怒气或愤怒”理解为仁慈。
  由此可见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以及神的真理在其最一般形式上是什么样子,即:它照表象来呈现事物。这是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用感官所看见和明白的,他信;但他无法用感官所看见或明白的,他就不信并因此不接受。这就是为何字义上的圣言照表象来呈现事物;然而,圣言拥有隐藏在其更内层的至深处的纯正真理;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因而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就隐藏在它至内在的最深处。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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