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07.“又要指教你们所当行的事”表因此,神性将在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指教”和“你们所当行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教”是指流入,当如此处论及神性时,是指发出(参看6993节);“你们所当行的事”是指将要发生的事。之所以表示每一件事,是因为它论及神性。在此有必要说一说何谓神性在人的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在人看来,这一点似乎与事实相去甚远,因为他认为,如果神性存在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那么恶行就不会发生,也没有人受到诅咒,以及公义会一直得胜,而世上的义人要比不义的人更兴旺发达,还有许多其它类似情况。他们因看的是反面,故不相信神性在每一件事里面。正因如此,他们将具体事件归于自己和自己的精明,只将总体、全面的掌控归于神性;将其它一切事称为运气和机遇,这些事对他们来说,是看不见的大自然的力量。
不过,人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他不知道天堂的奥秘,即:主让每个人都处在自由中,因为人若不在自由中,根本不可能被改造。强迫并不改造人,因为它不会让任何东西扎下根来;事实上,人在强迫之下所行的任何事都不是意愿的行为,而他在自由中所行的,才是意愿的行为。良善与真理若要存在于人里面,成为他自己的,就必须扎根在他的意愿之中,因为在意愿之外的,不是此人自己的。由于这个原因,每个人都被留在自由中,所以人们被允许思想邪恶,并且只要外在的恐惧不阻止,他们也被允许行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即每个人都在自由中,在这个世界上,不义的人似乎比义人更快乐和荣耀。但不义之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外在的,或属于身体的,在来世会转化为地狱的痛苦;而义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同在的,或属于灵的,会继续存留,变成天堂般的祝福。
此外,显赫与富足只带来世俗的幸福,并不带来永恒的幸福。不义的人和义人都能体验到这种幸福;义人若体验不到,也是为了让他们不因这类事物而偏离良善。由于人们认为神性祝福在于各种世俗的良善和幸福,所以当他们看见相反的情况时,他们的软弱使得他们错误地看待圣治或天命。他们也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当前情况得出结论,却没有想到,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尤其要把一切事物都归入天堂,以及地狱里的秩序状态,从而确保天堂不断类似于一个人,而地狱则处于它的对立面,由此产生平衡。他们没有思想这一观念:若不通过运行在所有最具体细节中的圣治或天命,因而若不是神性不断掌管并指引人的自由,这些事根本不可能实现。
关于其它观点,可参看前面关于圣治或天命的阐述和说明,即:主的圣治或天命若不存在于最具体的细节中,就不可能是普遍、全面的 (1919e, 4329, 5122e, 5894e 6481-6486, 6490节);主的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5264, 6491节);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5155, 5195, 6489节);主将祂所预见的邪恶转变为良善(6574节);偶然事件也是圣治或天命的一部分(5508, 6493, 6494节);人自己的精明就像散布在大气层中的些许灰尘,而圣治或天命就像整个大气层(6485节);许多错误观念否认圣治或天命在具体细节中的存在(6481节)。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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