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27.出埃及记4:21-23.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去,回到埃及的时候,要留意我交在你手里的一切奇事,把它们行在法老面前;我却要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放百姓走。你要对法老说,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我对你说过,放我的儿子走,好叫他事奉我;你若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杀你的儿子,你的长子。
“耶和华对摩西说”表来自神性的觉知。“你去,回到埃及的时候”表属世层中的属灵生命。“要留意我交在你手里的一切奇事”表那时来自属灵层的能力所用的手段。“把它们行在法老面前”表反对侵扰的虚假。“我却要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放百姓走”表顽固,因而仍不释放。“你要对法老说”表劝诫。“耶和华这样说”表来自神性。“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表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人被接纳。“我对你说”表命令。“放我的儿子走”表他们要避免侵扰教会的真理。“好叫他事奉我”表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你若不肯放他走”表顽固到底。“看哪!我要杀你的儿子,你的长子”表灭绝无仁之信,由此毁灭他们中间的真理。
10027.“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表主的神性能力,这能力来源于祂自己。这从“坛角”和“指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角”(horns)是指能力(参看9081, 9719-9721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或主里面的神性良善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指头”是指能力(7430节)。它之所以表示祂自己的能力,也就是源于祂自己的能力,是因为做这一切的是摩西,而摩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9372, 980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用你的指头”。血之所以首先抹在坛角上,是为了可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实际能力;因为一切事都是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而做到或成就的;离了这种能力,任何事都不能成就(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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