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35.“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表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人被接纳。这从“儿子”和“长子”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当耶和华或主用来论及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时,“儿子”是指被接纳的人,如下文所述;“长子”是指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仁之信(参看367, 2435, 3325, 4925, 4926, 4928, 4930节);“以色列”是指属灵教会(6637节)。“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被接纳,因而被视为儿子,是因为主通过降世拯救他们(6854, 6914节)。也正因这个原因,以及凭他们对主的信,他们被称为“长子”。主在约翰福音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翰福音10:16)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