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39.“看哪!我要杀你的儿子,你的长子”表灭绝无仁之信,由此毁灭他们中间的真理。这从“杀”和“儿子,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灭绝;“儿子,长子”,即法老和埃及人的“儿子,长子”,是指无仁之信(参看3325节)。因为“法老”和“埃及人”代表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4749, 4964, 4966, 6004节),因而是指形成信之部分的记忆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教会所拥有的知识。但由于他们将这些记忆知识变成了巫术(6692节),他们的行为由此而为邪恶,缺乏任何仁爱,所以“他们的长子”表示信之事物的纯粹知识,因而表示无仁之信。“埃及的长子”表示这些纯粹的知识,这一点从“以色列的长子”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色列的长子”是指仁之信,如前所述(7035节)。
之所以用“无仁之信”这种说法,而信在此表示信之事物的纯粹知识,是因为没有仁的地方,不可能有信。对那些未处于仁的人来说,信之事物纯粹是存储在记忆中的术语,它们在记忆中取了和其它任何记忆知识一样的形式。
那里甚至没有构成信的真理的真正记忆知识,因为它已被虚假的观念玷污了,还充当了巩固虚假的手段。由于这就是无仁之信的情形,故在来世,它在恶人当中灭绝,他们在信方面完全被毁灭。这种情况允许发生,是为了防止他们以真理为手段达到邪恶的目的,从而防止地狱在他们中间以某种方式支配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并防止他们由此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这种灭绝和对真理的这种毁灭就是埃及的长子被杀所表示的。埃及人后来在红海灭亡代表这些人随后受诅的状态,或属灵死亡;因为一旦信或真理的事物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这些事物就像举起他们的翅膀),他们立刻像重物一样坠入地狱。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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