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045

7045.“割下她儿

7045.“割下她儿子的阳皮”表除去各种污秽的爱,由此使内在露出来。这从“割下”、“阳皮”和“儿子”清楚可知:“割下”是指除去;“阳皮”是指肉体和世俗的爱,这爱玷污属灵和属天的爱(参看3412, 4462节);“儿子”是指代表性教会所拥有的真理。“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此处之所以表示教会所拥有的真理,是因为“西坡拉”代表该教会,并称他为自己的“儿子”。西坡拉还用他来说明这个民族的实际性质,因而说明其敬拜的实际性质。“阳皮”之所以表示污秽的爱,其原因如下:腰和生殖器官对应于婚姻之爱(5050-5062节);它们因对应于婚姻之爱,故对应于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686, 4277, 4280, 5054节);因此,阳皮对应于最外在的爱,也就是所谓的肉体和世俗的爱。这些爱若缺乏内在的爱,也就是所谓的属灵和属天的爱,就是污秽的,这个民族便是这种情形,它就处于没有一个内在的外在。我们说“没有一个内在”,以此表示没有对真理的承认,没有对良善的情感,因而没有信与仁;因为这些是内在人的品质,仁爱的活动,也就是外在的良善,便从它们发出。主称这种缺乏信与仁,却充满邪恶与虚假的内在为“空闲”(马太福音12:43-45);因此才说“一个没有一个内在的外在”。由于“阳皮”表示最外在的爱,所以当这些爱被除去时(这一点由西坡拉割下阳皮来表示),这些爱的实际性质就会显现,内在因此露出来。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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