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9.“后来摩西、亚伦来”表神性律法和源于它的教义。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性律法方面的主(参看6752节);“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节)。摩西所代表的“神性律法”表示诸如在内义,因而在天上的圣言;而“教义”表示诸如在字义,因而在地上的圣言。从目前关于圣言内义所给出的解释可以看出区别何等之大。以十诫为例来说明这一点。严格来说,十诫被称为“律法”;其字义是,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但内义却是,要敬拜主,不可心怀仇恨,不可歪曲真理,不可将主的东西归于自己。这四条诫命在天上就是如此被理解的,其余诫命也以自己的方式被理解。因为在天上,他们只知道主,不知道其他父;因此,他们将孝敬父母理解为敬拜主。在天上,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杀人,因为他们永远活着;他们将杀人理解为心怀仇恨,伤害别人的属灵生命;在天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奸淫,因此将这条诫命理解为相对应的东西,即不可歪曲真理;将不可偷盗这条禁令理解为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将其归于自己,如良善与真理。
这律法,以及整部圣言在天上就是这样;因此,圣言在内义上也是这样。事实上,它还要深刻得多,他们在天上所思所说的,绝大部分无法以人类的言语来表达,因为他们在灵界,而不是在自然界;灵界的事物远远超越自然界的事物,犹如非物质的事物远远超越物质的事物。然而,物质事物因对应于非物质事物,故能用来揭示非物质事物。也就是说,能用属世的言语,不能用属灵的言语,因为属灵的言语不是由物质的话语,而是由属灵的话语构成的。而属灵的话语是由转化为属灵大气中的话语,并由天堂之光的多样性来代表的观念构成的,天堂之光本身无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聪明和智慧。由此可见,就真正意义而言,“摩西”所代表的神性律法是什么意思,“亚伦”所代表的“教义”又是什么意思。
1880.补充说明:关于总体上的灵人和天使,他们都是肉体死后活着的人类灵魂,拥有远比世人敏锐得多的感觉,也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但没有味觉。然而,灵人,尤其天使,不能用自己的视觉,也就是灵的视觉,看见世上的任何事物。因为世界之光或阳光在他们看来如同漆黑一片,就像世人无法用自己的视觉,即肉体视觉看见来世的任何事物一样;因为天堂之光,或主的天堂之光在世人看来也如同漆黑一片。
尽管如此,若主乐意,灵人和天使仍能通过一个人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上的事物。不过,主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除非祂使某个人能与灵人和天使说话,与他们在一起。灵人和天使被允许透过我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就像我自己看见它们一样清楚,还被允许听见世人与我交谈。有时一些灵人通过我看见他们活在肉身时的朋友,就和以前看见他们一样,这让他们目瞪口呆。有些灵人还看见他们的配偶和孩子,想让我告诉他们,自己就在旁边,能看见他们,并讲述自己在来世的情况。但我被禁止告诉他们,或向他们透露,他们以这种方式被看见,这部分是因为他们会说我疯了,或以为我产生了幻觉。事实上,我十分清楚,尽管他们嘴上说灵存在,死人复活,其实心里并不相信。
当我的内视第一次被打开,灵人和天使通过我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及其中的事物时,他们如此震惊,以至于称之为奇迹中的奇迹;一想到地与天并天与地竟以这种方式相通,一种新发现的喜乐就进入他们。这种快乐持续了数月,但后来它变得很平常,现在他们不再感到神奇了。我被指教,与其他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一点也看不见这个世界的事物,只感知到与他们同在的那些人的思维和情感。
这些经历证实了这个观念: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在地上活在世人中间的同时,也在天上活在天使中间,反之亦然。他如此被造是为了天与地可以共存、行如一体,并且世人可以知道天上正在发生的事,天使也可以知道世上正在发生的事。因此,当世人离世时,他们可以从主在地上的国进入主在天上的国,不是如同进入另一个国,而是如同进入他们活在肉身时所在的那个国。但人因变得如此肉体化,所以向自己关闭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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