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9.“后来摩西、亚伦来”表神性律法和源于它的教义。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性律法方面的主(参看6752节);“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节)。摩西所代表的“神性律法”表示诸如在内义,因而在天上的圣言;而“教义”表示诸如在字义,因而在地上的圣言。从目前关于圣言内义所给出的解释可以看出区别何等之大。以十诫为例来说明这一点。严格来说,十诫被称为“律法”;其字义是,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但内义却是,要敬拜主,不可心怀仇恨,不可歪曲真理,不可将主的东西归于自己。这四条诫命在天上就是如此被理解的,其余诫命也以自己的方式被理解。因为在天上,他们只知道主,不知道其他父;因此,他们将孝敬父母理解为敬拜主。在天上,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杀人,因为他们永远活着;他们将杀人理解为心怀仇恨,伤害别人的属灵生命;在天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奸淫,因此将这条诫命理解为相对应的东西,即不可歪曲真理;将不可偷盗这条禁令理解为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将其归于自己,如良善与真理。
这律法,以及整部圣言在天上就是这样;因此,圣言在内义上也是这样。事实上,它还要深刻得多,他们在天上所思所说的,绝大部分无法以人类的言语来表达,因为他们在灵界,而不是在自然界;灵界的事物远远超越自然界的事物,犹如非物质的事物远远超越物质的事物。然而,物质事物因对应于非物质事物,故能用来揭示非物质事物。也就是说,能用属世的言语,不能用属灵的言语,因为属灵的言语不是由物质的话语,而是由属灵的话语构成的。而属灵的话语是由转化为属灵大气中的话语,并由天堂之光的多样性来代表的观念构成的,天堂之光本身无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聪明和智慧。由此可见,就真正意义而言,“摩西”所代表的神性律法是什么意思,“亚伦”所代表的“教义”又是什么意思。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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