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七对”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从前面关于第七日,或安息日的阐述(84-87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主是第七日,每一个属天教会,或属天人都来自祂,并凭祂而是一个第七日,事实上是属天品质本身,因为属天品质唯独属于主,是最神圣的。因此,在圣言中,“七”表示神圣;事实上,如此处,就内义而言,“七”绝没有数字的任何概念。因为拥有内义的人,如天使和天使灵,根本不知道数字是什么,因而不知道七是什么。所以,此处根本不是说所有洁净的牲畜都要取七对,或说好牲畜和坏牲畜的比率是七比二;而是说,该教会成员所装备的意愿的事物是良善,这些良善是神圣的,他能通过它们重生,如前所述(677, 679-680节)。
“七”表示神圣或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的仪式明显看出来,其中数字七屡次出现,例如用血和油弹了七次,如利未记中所记载的:
摩西拿膏油膏帐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们成为圣。他用膏油在坛上弹了七次,又膏了坛和它的一切器皿,使它们成为圣。(利未记8:10-11)
此处“七次”若不以这种方式代表神圣之物,则毫无意义;“油”表示爱的神圣。在另一处,当亚伦进入圣所时,利未记上说:
他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手指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用手指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4)
坛也一样:
他要用手指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了坛,使坛成圣。(利未记16:19)
此处每一个细节都表示主自己,因而表示爱的神圣;也就是说,“血”,“施恩座”,“坛”,“东面”,即血所弹的方向,以及“七”都表示主。
在献祭时也一样,对此,利未记上说:
若有灵魂无意中犯了罪,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给百姓带来罪责,他就要把小公牛宰于耶和华面前。祭司要把手指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帷帐弹血七次。(利未记4:2-4, 6)
此处“七”同样表示神圣之物,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赎罪,因而是主,因为赎罪唯独属于主。在洁净大麻风时也制定了类似的仪式,对此,利未记上说:
祭司要取些鸟的血和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牛膝草,在那要从麻风病中得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使他洁净。同样把左手掌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弹七次。同样在有大麻风的房子里,他要取些香柏木、牛膝草并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要弹些鸟血七次。(利未记14:6-7, 27, 51)
谁都能看出,此处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牛膝草、油、鸟血,因而数字七,若不代表神圣事物,将毫无意义。若把神圣事物从它们那里拿走,剩下的就是死物,或亵渎的偶像崇拜之物。但当它们表示神圣事物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所包含的敬拜就是一种神性敬拜,这种敬拜是内在的,只是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然而,犹太人不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如今谁也不知道香柏木、牛膝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鸟都表示什么。不过,只要犹太人愿意认为这些东西的确体现了他们所不知道的神圣事物,从而敬拜主,就是那即将到来,医治他们的大麻风,也就是说,使他们免于亵渎神圣事物的弥赛亚,他们就能得救。因为凡如此思考并相信的人若愿意,都会在来世立刻接受教导,从而知道每一个细节都代表什么。
同样,在论述“红母牛”的地方,经上吩咐:
祭司要用手指蘸红母牛的血,将它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民数记19:4)
由于“第七日”或安息日表示主,并因祂而表示属天人和属天本身,所以在犹太教会,第七日是所有宗教仪式中最神圣的。因此,每七年都要有一个安息年(利未记25:4)。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之后要宣告一个禧年(利未记25:8-9)。在至高意义上,数字“七”表示主,由此表示爱的神圣。这一点也可从金灯台及其七个灯盏(出埃及记25:31-33, 37; 37:17-19, 23; 民数记8:2-3; 西番雅书4:2)明显看出来;论到它,启示录上如此记着说:
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12-13)
此处很明显,“金灯台和七个灯盏”表示主,“灯盏”是指爱的神圣事物,或属天事物,这也是为何它们有七盏。
又:
从宝座中发出的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这七灯就是神的七灵。(启示录4:5)
此处从主的宝座中发出的“七个火把”就是七盏灯,或七光。这同样适用于先知书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如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创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此处“光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根本不表示七倍,而是表示“日”所表示的爱的神圣。也可参看前面关于数字七的阐述和说明(创世记4:15,395节)。由此也很清楚地看出,圣言中用到的所有数字(在内义上)从来不表示数字,如前所示(创世记6:3,575-578节)。
1444.“那时,迦南人在那地”表示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在祂的外在人中。这从前面(1414节)关于主遗传来的东西清楚可知;因为祂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从母亲那里遗传了祂与之争战并完全战胜的各种邪恶。众所周知,主经历并承受了最严厉的试探(关于这些试探,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可参看1573:4, 1659:2, 1661, 1663, 1668, 1690, 1692, 1787, 1812-1813, 1820:5节);事实上,试探如此之大,以致祂独自凭自己的能力与整个地狱争战。没有人会经历试探,除非他身上有邪恶。没有任何邪恶的人不可能经历一丁点试探,因为地狱灵所激发的,正是邪恶。
主没有所有人都有的那种实际邪恶或祂自己的邪恶,只有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在此被称为“那时,迦南人在那地”。对此,可参看前面的阐述(12:1;1414节),即:有两种遗传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来自父亲,另一种来自母亲;来自父亲的永远保留,而来自母亲的则在人重生期间被主驱散。然而,主从祂的父那里遗传的是神性,而从母亲那里遗传的是此处所论述的邪恶;祂通过这邪恶经受试探(关于祂所受的试探,可参看马可福音1:12-13; 马太福音4:1; 路加福音4:1-2)。但如前所述,祂没有实际的或祂自己的邪恶,并且祂在通过试探战胜地狱之后,也没有了来自母亲的任何遗传之恶;这就是为何此处说那时有这种邪恶,也就是说“那时,迦南人在那地”。
迦南人就是那些住在海边和约旦河岸的人,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探子回来说:
我们到了你所打发我们去的那地,果然是流奶与蜜的,这就是它的果子。然而住那地的民强壮,城邑又坚固又极大,并且我们在那里也看见了亚衲的后裔。亚玛力人住在南边;赫人、耶布斯人、亚摩利人住在山上;迦南人住在海边并约旦河岸。(民数记13:27-29)
“迦南人住在海边并约旦河岸”表示由此在外在人中的邪恶,如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邪恶,因为海和约旦河是边界。
“迦南人”表示这种邪恶,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在万军之耶和华的家中,必不再有迦南人。(撒迦利亚书14:21)
这论及主的国度,意思是说,主将完全战胜“迦南人”所表示的邪恶,并将这邪恶从祂的国中逐出。各种邪恶由迦南地崇拜偶像的各民族来表示,其中包括迦南人(参看创世记15:19-21; 出埃及记3:8, 17; 23:23, 28; 33:2; 34:11; 申命记7:1; 20:17; 约书亚记3:10; 24:11; 士师记3:5)。至于每个民族具体表示哪种邪恶,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581, 1573-1574, 1673, 1857:1, 1867, 2913:1-2, 3470, 3686:1, 6306:1-4, 6858-6860, 8054:1, 8317, 9332节)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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