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16

716.“七对”表示

716.“七对”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从前面关于第七日,或安息日的阐述(84-87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主是第七日,每一个属天教会,或属天人都来自祂,并凭祂而是一个第七日,事实上是属天品质本身,因为属天品质唯独属于主,是最神圣的。因此,在圣言中,“七”表示神圣;事实上,如此处,就内义而言,“七”绝没有数字的任何概念。因为拥有内义的人,如天使和天使灵,根本不知道数字是什么,因而不知道七是什么。所以,此处根本不是说所有洁净的牲畜都要取七对,或说好牲畜和坏牲畜的比率是七比二;而是说,该教会成员所装备的意愿的事物是良善,这些良善是神圣的,他能通过它们重生,如前所述(677, 679-680节)。
“七”表示神圣或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的仪式明显看出来,其中数字七屡次出现,例如用血和油弹了七次,如利未记中所记载的:
摩西拿膏油膏帐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们成为圣。他用膏油在坛上弹了七次,又膏了坛和它的一切器皿,使它们成为圣。(利未记8:10-11)
此处“七次”若不以这种方式代表神圣之物,则毫无意义;“油”表示爱的神圣。在另一处,当亚伦进入圣所时,利未记上说:
他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手指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用手指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4)
坛也一样:
他要用手指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了坛,使坛成圣。(利未记16:19)
此处每一个细节都表示主自己,因而表示爱的神圣;也就是说,“血”,“施恩座”,“坛”,“东面”,即血所弹的方向,以及“七”都表示主。
在献祭时也一样,对此,利未记上说:
若有灵魂无意中犯了罪,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给百姓带来罪责,他就要把小公牛宰于耶和华面前。祭司要把手指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帷帐弹血七次。(利未记4:2-4, 6)
此处“七”同样表示神圣之物,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赎罪,因而是主,因为赎罪唯独属于主。在洁净大麻风时也制定了类似的仪式,对此,利未记上说:
祭司要取些鸟的血和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牛膝草,在那要从麻风病中得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使他洁净。同样把左手掌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弹七次。同样在有大麻风的房子里,他要取些香柏木、牛膝草并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要弹些鸟血七次。(利未记14:6-7, 27, 51)
谁都能看出,此处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牛膝草、油、鸟血,因而数字七,若不代表神圣事物,将毫无意义。若把神圣事物从它们那里拿走,剩下的就是死物,或亵渎的偶像崇拜之物。但当它们表示神圣事物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所包含的敬拜就是一种神性敬拜,这种敬拜是内在的,只是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然而,犹太人不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如今谁也不知道香柏木、牛膝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鸟都表示什么。不过,只要犹太人愿意认为这些东西的确体现了他们所不知道的神圣事物,从而敬拜主,就是那即将到来,医治他们的大麻风,也就是说,使他们免于亵渎神圣事物的弥赛亚,他们就能得救。因为凡如此思考并相信的人若愿意,都会在来世立刻接受教导,从而知道每一个细节都代表什么。
同样,在论述“红母牛”的地方,经上吩咐:
祭司要用手指蘸红母牛的血,将它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民数记19:4)
由于“第七日”或安息日表示主,并因祂而表示属天人和属天本身,所以在犹太教会,第七日是所有宗教仪式中最神圣的。因此,每七年都要有一个安息年(利未记25:4)。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之后要宣告一个禧年(利未记25:8-9)。在至高意义上,数字“七”表示主,由此表示爱的神圣。这一点也可从金灯台及其七个灯盏(出埃及记25:31-33, 37; 37:17-19, 23; 民数记8:2-3; 西番雅书4:2)明显看出来;论到它,启示录上如此记着说:
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12-13)
此处很明显,“金灯台和七个灯盏”表示主,“灯盏”是指爱的神圣事物,或属天事物,这也是为何它们有七盏。
又:
从宝座中发出的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这七灯就是神的七灵。(启示录4:5)
此处从主的宝座中发出的“七个火把”就是七盏灯,或七光。这同样适用于先知书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如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创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此处“光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根本不表示七倍,而是表示“日”所表示的爱的神圣。也可参看前面关于数字七的阐述和说明(创世记4:15,395节)。由此也很清楚地看出,圣言中用到的所有数字(在内义上)从来不表示数字,如前所示(创世记6:3,575-578节)。

属天的奥秘 #9333

9333.“我不在一

9333.“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它们的逃跑,或移走它们,就是移走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仓促之间完成的。这从“撵出去”和“一年之内”的含义清楚可知:“撵出去”是指逃跑,因为在来世,那些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不是被赶出去的,而是自动逃跑的(也表示移走,可参看下文);“一年之内”是指仓促之间,因为经上在下文说:“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意思是照秩序逐渐移走。
  当论及“邪恶和虚假”时,“撵出去”之所以表示移走,是因为邪恶和虚假不是从一个人那里被赶出去的,而是被移走的。凡不知道人摆脱邪恶和虚假,或他的罪得赦免是怎么回事的人,都以为当说罪被赦免时,它们就被抹除了。圣言的字义以这种方式说过几次,导致人们如此思想。结果,许多人的头脑被一种错误观念占据,即:他们获得赦免之后就是公义的、纯洁的。但是,这些人对罪得赦免的方式或说真正性质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没有人从罪中洁净;相反,当人们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时,他们被主从罪中阻止;当他们已经重生时,就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因为那时他们获得了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生命。一个人从小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一切事,都被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并构成他的生命。这些事物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当它们被移走时,此人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罪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移走了(8393, 8988e, 9014节)。当圣言说,一个人从罪中洁净,以及成为公义时,它是照表象说的;根据表象,人凭自己思考并实行良善和真理;而事实上,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的帮助而如此行;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类似的话在其它地方说过多次。我被恩准从来世的灵魂得以知道这一切都是千真万确的。所有人都将构成他们生命的一切,也就是他们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任何事,甚至他们从小直到在世生命的最后阶段所耳闻目睹的任何事从这个世界带到来世,就连最细微的细节也不会缺失(2474节)。这时,那些在世上过着一种信与仁的生活之人就能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从而被提入天堂。然而,那些在世上没有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而是过着一种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之人就会沉入地狱,因为他们无法摆脱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撵出去”论及虚假和邪恶时,它表示移走。在这一节和下一节,这种移走就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它的奥秘会在那里被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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