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七对”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从前面关于第七日,或安息日的阐述(84-87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主是第七日,每一个属天教会,或属天人都来自祂,并凭祂而是一个第七日,事实上是属天品质本身,因为属天品质唯独属于主,是最神圣的。因此,在圣言中,“七”表示神圣;事实上,如此处,就内义而言,“七”绝没有数字的任何概念。因为拥有内义的人,如天使和天使灵,根本不知道数字是什么,因而不知道七是什么。所以,此处根本不是说所有洁净的牲畜都要取七对,或说好牲畜和坏牲畜的比率是七比二;而是说,该教会成员所装备的意愿的事物是良善,这些良善是神圣的,他能通过它们重生,如前所述(677, 679-680节)。
“七”表示神圣或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的仪式明显看出来,其中数字七屡次出现,例如用血和油弹了七次,如利未记中所记载的:
摩西拿膏油膏帐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们成为圣。他用膏油在坛上弹了七次,又膏了坛和它的一切器皿,使它们成为圣。(利未记8:10-11)
此处“七次”若不以这种方式代表神圣之物,则毫无意义;“油”表示爱的神圣。在另一处,当亚伦进入圣所时,利未记上说:
他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手指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用手指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4)
坛也一样:
他要用手指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了坛,使坛成圣。(利未记16:19)
此处每一个细节都表示主自己,因而表示爱的神圣;也就是说,“血”,“施恩座”,“坛”,“东面”,即血所弹的方向,以及“七”都表示主。
在献祭时也一样,对此,利未记上说:
若有灵魂无意中犯了罪,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给百姓带来罪责,他就要把小公牛宰于耶和华面前。祭司要把手指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帷帐弹血七次。(利未记4:2-4, 6)
此处“七”同样表示神圣之物,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赎罪,因而是主,因为赎罪唯独属于主。在洁净大麻风时也制定了类似的仪式,对此,利未记上说:
祭司要取些鸟的血和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牛膝草,在那要从麻风病中得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使他洁净。同样把左手掌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弹七次。同样在有大麻风的房子里,他要取些香柏木、牛膝草并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要弹些鸟血七次。(利未记14:6-7, 27, 51)
谁都能看出,此处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牛膝草、油、鸟血,因而数字七,若不代表神圣事物,将毫无意义。若把神圣事物从它们那里拿走,剩下的就是死物,或亵渎的偶像崇拜之物。但当它们表示神圣事物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所包含的敬拜就是一种神性敬拜,这种敬拜是内在的,只是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然而,犹太人不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如今谁也不知道香柏木、牛膝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鸟都表示什么。不过,只要犹太人愿意认为这些东西的确体现了他们所不知道的神圣事物,从而敬拜主,就是那即将到来,医治他们的大麻风,也就是说,使他们免于亵渎神圣事物的弥赛亚,他们就能得救。因为凡如此思考并相信的人若愿意,都会在来世立刻接受教导,从而知道每一个细节都代表什么。
同样,在论述“红母牛”的地方,经上吩咐:
祭司要用手指蘸红母牛的血,将它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民数记19:4)
由于“第七日”或安息日表示主,并因祂而表示属天人和属天本身,所以在犹太教会,第七日是所有宗教仪式中最神圣的。因此,每七年都要有一个安息年(利未记25:4)。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之后要宣告一个禧年(利未记25:8-9)。在至高意义上,数字“七”表示主,由此表示爱的神圣。这一点也可从金灯台及其七个灯盏(出埃及记25:31-33, 37; 37:17-19, 23; 民数记8:2-3; 西番雅书4:2)明显看出来;论到它,启示录上如此记着说:
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12-13)
此处很明显,“金灯台和七个灯盏”表示主,“灯盏”是指爱的神圣事物,或属天事物,这也是为何它们有七盏。
又:
从宝座中发出的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这七灯就是神的七灵。(启示录4:5)
此处从主的宝座中发出的“七个火把”就是七盏灯,或七光。这同样适用于先知书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如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创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此处“光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根本不表示七倍,而是表示“日”所表示的爱的神圣。也可参看前面关于数字七的阐述和说明(创世记4:15,395节)。由此也很清楚地看出,圣言中用到的所有数字(在内义上)从来不表示数字,如前所示(创世记6:3,575-578节)。
9959.“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表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这“裤子”和“亚麻布”的含义清楚可知:“裤子”是指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如下文所述;“亚麻布”是指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裤子”之所以表示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是因为衣服或遮盖物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参看9827节),裤子所披或所盖的腰部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腰”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3021, 4280, 4575节);“生殖器官”也具有这种含义(4462, 5050-5062节)。下文(9960节)将阐述何为真正的婚姻之爱。
裤子之所以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是因为“亚麻布”或“亚麻”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7601节),构成外在本身的,是真理。真理构成外在的原因是,内在事物终止于外在事物,并立在其上如同立在它们的底层支撑上;良善的底层支撑就是真理。它们就像一座房子建于或立于其上的地基或根基;因此,“房子的地基或根基”表示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参看9643节)。此外,真理也是那保护良善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并抵挡它们的;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9643节)。正因如此,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天堂的最后和最低部分;也正因如此,人身上最后或最外在的东西,即他外面的皮肤对应于天堂中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5552-5559, 8980节);但不对应于那些持守与良善分离之信的人,因为这些人并不在天堂。由此可见为何裤子要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但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它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时,他的裤子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来作的,这从后面的章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用细麻布、用编织的工作内袍,并用细麻作冠冕和用细麻作华美的裹头巾,用捻的细麻做亚麻布裤子。(出埃及记39:27, 28)
当亚伦穿圣衣时,他的裤子只用亚麻布来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亚伦进圣所的幔子内的时候,要穿上亚麻布圣内袍,把亚麻布裤子穿在身上,腰束亚麻布带子,将亚麻布冠冕戴在自己身上。这些都是圣衣。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上它们。要先献上燔祭和祭物,通过它们为圣所赎罪,免除污秽。(利未记16章)
那时亚伦之所以要穿上也被称为“圣衣”的亚麻衣服,是因为那时,他正在履行为会幕,以及百姓和他自己赎罪,免除污秽的职责。通过洗濯、燔祭和祭物而实现的一切赎罪,都代表心洁除邪恶和虚假,因而代表重生;洁除邪恶和虚假,或重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这就是为何那时亚伦穿亚麻衣服,因为“亚麻衣服”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述。洁除邪恶和虚假都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9节);因此,重生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1555, 2046, 2063, 2979, 3332, 3665, 3690, 3786, 3876, 3877, 4096, 4097, 5893, 6247, 8635, 8638-8640, 8772, 9088, 9089, 9103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当祭司从祭坛上收灰时,他就穿上亚麻衣服,亚麻裤子(利未记6:10, 11);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圣所的时候,也要这样做;对此,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服;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亚麻布裹头巾,腰穿亚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以西结书44:15-1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新殿,新殿表示新教会;“利未人撒督”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亚麻衣服”表示用来实现洁净和重生的信之真理;“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不可与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混杂;因为“汗”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和虚假(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e, 8480, 8941节)。
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时,他所穿的裤子之所以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作的(这从前面引用的经文,即出埃及记39:27, 28明显看出来),是因为亚伦穿上这些衣服就代表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亚伦本人则代表那里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那里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9814节);“细麻”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5319, 946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