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7.从这一切也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人之意愿的事物,或他里面与意愿有关的良善和神圣之物。因为这一节说,凡洁净的牲畜,他要带七对;下一节同样说到鸟。但在前一章(6:19-20),经上没有说他要带七对,而是说带两个,或一对,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理解力的事物,理解力的事物本身并不神圣,使它们神圣的,是属于意愿的爱。
7876.“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表这是对良善意愿的一个见证。这从“作记号”和“房屋”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记号”是指一个见证;“房屋”构成良善意愿之物(参看78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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