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173

7173.一些灵人从

7173.一些灵人从天堂获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将看见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记得,但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他们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以这种方式彼此交谈时,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见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都只能看见它发出的光,以及月亮(1529-1531, 4060节)。一看见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脸。与此同时,灵人们正互相交谈,但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这时突然,太阳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俯伏在地。然后,主也从那太阳里向我们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他们为人时,曾在世上见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那时,主还从太阳中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说,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见过祂。
  

属天的奥秘 #9264

9264.“因我必不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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