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05.“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救赎你们”表凭神性能力从地狱领出来。这从“救赎”和“伸出来的膀臂”的含义清楚可知:“救赎”是指从地狱领出来,因为“救赎”论及奴役、邪恶和死亡,人们从这些东西中得以释放,好叫他们从地狱得以释放,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被称为“救赎主”(参看6281节);“伸出来的膀臂”是指神性能力。“膀臂”表示能力(参看478, 4931, 4932, 4934, 4935节),但“伸出来的膀臂”之所以表示全能或神性能力,是因为在天堂,当一个膀臂看上去伸出来时,它代表来自神性的能力。然而,当它没有伸出来,只是弯曲时,所表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能力。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神性能力经常用“伸出来的膀臂”和“大能的手”来表达,如在这些经文: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面上的人、牲畜。(耶利米书27:5)
又:
主耶和华啊,看哪,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神奇的事;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的百姓以色列从埃及地领出来。(耶利米书32:17, 21)
以西结书: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从你们分散到的各地聚集你们。(以西结书20:34)
诗篇:
祂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中间出来。(诗篇136:11, 12)
另外也可参看申命记(4:34; 5:15; 7:19; 9:29; 11:2; 26:8),列王纪上(8:42),列王纪下(17:36)。
302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这从“叫人起誓”的含义清楚可知,“叫人起誓”是指人通过起誓承担义务。因为起誓无非是指承担义务,当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也就是指着在上和在下的神性,或也可说,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起誓时,这种义务是最神圣的。“耶和华,天上的神”因论及主而表示被称为“父”的耶和华自己;主从父成孕,因此父是主的神性本质,因为成孕本身提供了实际的本质,主从这本质存在,或说拥有自己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耶和华,地上的神”表示被称为“子”的耶和华,因而表示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当主将这人身或人性本质也变成神性时,它就从神性本质产生或出来了。因此,“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存在于至高事物中的神性,而“耶和华,地上的神”则表示存在于从至高事物降下来的一切事物中的神性。但主被称为“耶和华,天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天上的神性;被称为“耶和华,地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地上的神性。天上的神性也是指在人的内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而地上的神性是在他的外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人的内在就是他的天,因为他通过内在与天使联结;而他的外在是他的地,他通过外在与世人联结(82, 913, 1411, 1733节)。当一个人重生时,内在便流入外在,外在则从内在存在。这也表明何为教会的内在,何为教会的外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