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11.“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表凭神性能力提入天堂,主的神性人身是那里的全部。这从“领进那地”和“举手”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领进那地”,即迦南地,是指提入天堂,“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参看7196节);“举手”当由耶和华或主来说时,是指神性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6804, 6847节),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人身是天堂的全部。神性人身之所以是天堂的全部,是因为在那里,没有人,甚至没有一位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能对神性本身形成任何概念,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翰福音1:18)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之物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概念。因此在天堂,他们若不以人的形状来想象神,就没有任何概念,或只有一个不得体的概念;从而无法要么通过信,要么通过爱与神性结合。正因如此,在天堂,他们以人的形式来感知神性;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神性人身是他们所关注的全部,因而是他们的信和爱的全部;他们由此与祂结合,从而被祂拯救(6700节)。
5847.没有哪个世人、灵人或天使拥有来源于他自己的任何生命。既如此,他所思考或意愿的一切,无一来源于他自己;因为人的生命在于思维和意愿,其言行则是源于思维和意愿的生命。生命唯有一个,就是主的生命;它流入每个人,却以各种方式被接受,事实上照着人通过自己的生活所赋予其灵魂的品质被接受。因此,在恶人中间,良善与真理被转变为邪恶与虚假;但在善人中间,良善作为良善被接受,真理作为真理被接受。这好比阳光流入不同的物体,这些物体照其组成部分所取的形式以多种方式调整和改变这光;光以这种方式被转化为或暗或亮的色彩。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为构成其内层的最纯粹的实质提供了一个外在形式,以致人可以说他给自己的灵魂带来形式,或说他形成自己的灵魂,也就是塑造或形成它的品质。该形式决定了主的生命,就是祂对全人类之爱的生命如何被接受。生命唯有一个,世人、灵人和天使是生命的接受者(参看1954, 2021,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337, 3338, 3484, 3741-3743, 4151, 4249, 4318-4320, 4417, 4524, 48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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