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4.此处“七对”也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在前面(716节)已经说明。但此处它们是神圣的真理,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来自良善。若非来自良善,任何真理都绝无神圣可言。一个人能从圣言,因而从记忆中说出许多真理;但除非它们是爱或仁的产物,否则神圣决不会归于它们。然而,如果爱和仁在那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会真的承认和相信它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信也一样,论到它,许多人说唯信得救;信若不来自爱或仁,就决不是信。使信成为圣的,是爱与仁。主存在于爱与仁中,但不存在于分离之信中。人自己则在分离之信中,而人里面只有不洁之物。当信与爱分离时,他就出于内心的意图说话,而这意图是他自己的名声或利益。谁都能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这一点。如,当他告诉某人说,他爱他,喜欢他胜过其他任何人,认为他是最好的人,等等,然而心里想的却完全不同时的情形。他只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否认,有时甚至取笑这个人。信也是如此,我通过大量经历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有些人活在肉身时一直称颂主与信,并且口才了得,同时又表现得很虔诚,以至于令他们的听众大吃一惊。但他们并非发自内心如此行;在来世,他们就在那些最恨恶主并逼迫忠信者的人之列。
8481.“它就生虫”表它因此变成污秽之物。这从“生虫”的含义清楚可知,“生虫”是指产生某种污秽之物;因为虫子是从污秽、腐臭的东西中产生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存在于源于我们自我的良善中,好比一条虫子,因为它们的情况很相似;事实上,虚假也蚕食、因而折磨人。有两样事物构成地狱,正如有两样事物构成天堂。构成天堂的这二者是良善和真理,而构成地狱的这二者是邪恶和虚假。因此,天堂里的这二者构成那里的幸福;而地狱里的这二者则构成那里的痛苦。由虚假所造成的地狱里的痛苦被比作一条虫子,而由那里的邪恶所造成的痛苦则被比作火。这就是为何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每逢月朔、安息日,他们终将在我面前站立。那时,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悖逆我之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以赛亚书66:22-24)
主在马可福音也说了这样的话:
在那里,他们的虫子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9:44, 46, 48)
这论及欣嫩子谷(Gehenna或火坑)或地狱。在摩西五经中,虚假的污秽也被比作“虫子”:
你栽种修理葡萄园,却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为虫子把它吃尽了。(申命记28:39)
“葡萄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63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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